青少年犯罪呈现出低龄化趋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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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11/09 11:06 新浪教育 | |||||||||
采访人:根据相关媒体报道,包括我们在做选题资料时发现,目前青少年犯罪呈现出一种低龄化的趋势,您如何看待这种状况? 皮教授:对于犯罪低龄化的趋势也不能一概而论,从犯罪学的角度看要比法学的概念宽泛一些。
在谈青少年犯罪的问题时,我们不能回避一个基础,就是生理学的基础。当孩子处于青春期的时候,的确比成年人更容易犯错误。青春期的躁动,青春期的各种生理、心理问题使孩子们有很大的困惑,他们的身体发育已接近成熟,但心智却没有成熟,所以问题会非常多。 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在几类暴力犯罪中,上升幅度最大的是抢劫。据相关数据统计,现在达到构成触犯刑律的同类案件较以往已经翻了三番。比如,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就是校园周边的勒索案件。在一些沿海地区学校,有些学生为避免被勒索,只能通过缴纳保护费,去寻求当地带有黑社会性质团伙的保护。这真是非常可悲的事情。现在有些地区采取“一校一警制”,但是,一个学校一个警察怎么能够起到有效的作用呢?我们要研究保护学生的有效措施。 我们必须要充分认识到暴力的影响,在所有的犯罪影响中,暴力造成的影响是最为严重的,不管是性侵害,还是肉体伤害,它对人的精神造成的创伤都是难以弥补的。当然对于施暴者来说,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 采访人:在我们收集案例的过程中,发现一些杀父弑母的案例,往往发生在一些初高中学生身上,究竟是哪些深层次原因导致了这些极端案例的发生? 皮教授:像前几年的徐力、齐刚残杀父母案件,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家长的期望值和教育方法的问题。其实在中国,有类似心理的青少年还有不少,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中国的应试教育。我们的教育方式是一种压力教育,一部分学生就是在这种环境下毕业,也是带“病”毕业的,对他们成年后进入社会包括两性间的交往都会产生各种影响。 我们研究所与美国印第安纳大学合作过一个课题,是关于“压力与越轨相关性”的调查,主要是研究在压力条件下,人是否会产生越轨行为。压力过大会产生焦虑、烦躁等一些负面情绪,有可能会导致一些攻击性行为,这就是越轨。最高的破坏行为是犯罪,再接下来就是悖德,违反规则和价值观的行为。所以,我们在分析青少年犯罪的问题时,应该更多地研究犯罪发生的原因,要追根溯源。 采访人:皮教授,你们研究所近年来主要从事哪些方面的课题研究? 皮教授:近年来我们研究所主要从事以下一些课题的研究:青少年吸毒和毒品犯罪研究,青少年性越轨研究,“法轮功”对青少年的影响,等等。 2004年,我们受北京市少管所的委托,研究犯罪青少年在监狱环境下的人格重塑问题。我设定的主题是:监狱人格的塑造与社会人格的实现。传统观念认为:劳改能改造监狱的人格。我们希望能从更高的角度来研究和思考,如何在这种强制化的环境中,能够帮助他们最大程度地实现社会人格。 采访人:以您的观点来看,特别是对少年犯,我们的法律是不是应该更宽容一些?或者说,为了使他们的社会人格能够更好地得以实现,我们在法律和相关层面上是不是应该有更好的办法及措施? 皮教授:对于未成年人,即使是杀人犯,我们也不能只看结果,而要看原因。如果一个少年他只是偶犯,没有品格上的本质问题,没有再犯的危险性,我们就应该给他更多的改正机会。 因为我们现在没有少年法,我们给青少年定罪是比照成人法的。对一个少年定罪,我们有一个前提,它同时也是国家责任,是社会责任。因为成年人监护不力,造成杀人案,难道他的家庭不应该承担责任吗?如果从分清责任的角度来说,对他们的从宽处理,这是成年人的一种反省,我们自己必须接受这样的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