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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讨论阶段

http://www.sina.com.cn 2006/11/25 23:20  新浪教育

  主持人:以上嘉宾和同学从各个角度对法律硕士培养目标、独立定位、课程体系建设等角度进行了很好的诠释和构想。下面我们可以进入自由讨论阶段。

  杨东:我结合在日本留学的一些体会,再结合教学的体会谈一下我自己的看法。日本的司法改革从2004年开始,导入美国的制度,今年第一届,原来是本科专业在大学里学两年,非本科要学三年。经过法学院之后,再经过司法考试。从传统的大陆法系中,原来的司法
考试进行了改革,这是日本2004年开始的非常大的对法学教育的改革。这个改革目前还是有很大改进,原来每年500多的合格率,目前是1000的合格率,是扩大了司法考试毕业的合格率。

  结合法学教育,包括我在日本读硕士、博士的体会,我谈一下自己的体会。第一强调实务性的教育,在课堂上教育的时候讲实务性的话,像案例分析强调学生主动性的学习,我们的学生比较多,在日本学习,包括美国,人数比较少,自己的主动性通过搜集资料主动报告,做一些发表,每次轮流的发表报告,老师点评,还有导师制,每个导师带着一些学生,每周都会有学生轮流的做报告,有一些共同的课题,形成一个紧密的讨论气氛。这个前提是人数比较少,这样可以实行起来。但是法律硕士人数学生比较多的情况下,学生的法律法学基础并不是非常充分,在这个前提之下,目前为止,我们还是采取知识输灌的教学方式比较多,在人数众多的情况之下,怎么结合实务性和案例教学分析,我有几个体会。

  第一,现在在课堂上让同学们分组做报告,因为经济法这门课和现实结合特别紧密,就一些重大的案例问题,发生一些重大的事件,案例分析为主,同学们到台上做报告,台下的同学可以对这个报告提一些建议,形成讨论气氛,老师一起参与到讨论当中,这是目前正在进行的一个教学方式。

  第二,收集一些新闻报道,关于相关的《公司法》、《税法》、《金融法》方面最新的报道,复制下来给大家,因为不同课有不同的特点,经济法这门课与现实的经济生活联系特别紧密,我自己多收集一些报纸,跟课堂上公司法、税法、以及其他经济法相关的内容复制下来发给大家,看报学经济法,提高大家对经济的关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式。

  第三,我请实务界的人士,上个星期我请了在中国

反倾销领域最著名的律师给大家做一个报告,包括对中国的反倾向实务、历史背景做介绍,这个律师原来是中国商务部,有很多不同的背景,包括他自己去美国
留学
过,效果挺好。

  这学期我准备还请一些官员,商务部的一些司长介绍最新的反垄断法的情况,尽可能请一些实务界的律师来客串讲师做一些报告。但这个事情做起来,只能是我个人的关系去邀请,我觉得以后可以更多的请一些实务界的人士来参与课堂。一方面参与课堂,另一方面也可以为将来同学们去实习或者调查报告的时候,可以通过这些关系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联系,可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刚才几位老师和同学建议非常好,实务界不仅仅是来上课,三年制以后,双导师制的可能性越来越大。我在日本留学的时候,我们法学院,除了一般的法学硕士教育之外,还有一个教育,是经营法,专门对经营商务、企业过程当中,包括民商法、经营法在内的一个学位,这个也是与实务界相结合的,实务性的教育,我们可以借鉴。

  导师写论文,现在人数比较众多,如果吸引一些实务界的导师,每个导师带的学生不多的话,每一周见面一次,轮流做一些报告,做一些指导,这个可能性是非常大的,这样的话不仅仅导师指导学生,自己的师兄等其他同学也可以互相的交流学习。

  这是我自己的体会,谢谢大家。

  主持人:大家有什么问题可以提问。

  冯玉军:我受益颇多,特别是后面几位发言。我提几点,我也是从他们这儿得到很多的教义。现在有这么几个问题:

  第一,围绕着学制问题,围绕着适用、合理的法律硕士培养,本质上就是一个社会文化生活、社会经济生活的需求和我们法学院的供给之间的矛盾问题,怎么样能够适销对路,一个产品怎么适销对路,虽然法学院可能生产的自己认为是合格的,但也许在现实生活中不那么适销对路,反之,也许社会生活有一种蓬勃的需求,但是我们没有看见,或者说我们看见了,但是在供给的时候发生培养的偏颇,这都有可能出现适销不对路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要进行区分,第一种区分是围绕着国民教育,传统上作为大陆法系,中国法制传统有一个国民教育法学体系,从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这样一条线走下去是一个国民法学教育体系,这个已经成型了。一开始霍局长说是不是逐渐废除法学本科?这也是政策制定者的一种似乎,这是可能的,至少我们敢想,但是怎么能够把它废除,这里面有一个问题,像国民教育体系这样已经成型的,从短期来看,它是1950年以来,或者从民国1911年以来,国民教育体系成型的,但是实际上从常规来看,中国几千年法律传统有一个律搏式,有一个长期在学堂里面灌输,一定要长时间的好守穷津,逐渐形成学识渊博的理论,所以理论是不可缺少的,不能说今天探讨法律硕士的时候,接下来有一个结论就是所有人都应该面向实务,所有人都进入市场,不是这样的,有些人不进入市场,有些人不需要市场。经济在社会上很关键,它是重要的,但不是万能的,所以没有万灵药,也没有解决一切的通用的东西。社会有不同的需求,有理论的需求,有进行深入的挖掘,提升整个人类素养的一批人需要存在,同样需要市场。

  我们今天有一个概念的限定,就是法律硕士偏向于什么,比如偏向于市场、偏向于应用,偏向于符合,而不是说所有法学也应该偏向于市场,这样的指导就是金钱万能,就是市场万能,这个在历史上被证明是错误的,不可能是这样的。

  第二方面职业导向教育。比如以法硕为代表,职业培训,现在中国有法官学院、检察官学院、警官学院,怎么样把这些呈体系化,形成一条龙,再加上职业过程中的终身教育,这样的一系列能不能成体系,两条腿走路,形成理论与实践,职业与跨职业的两条腿平衡发展的体系可能更好一些。如果全都变成应用,我觉得世界会大乱,金钱是重要的但不是万能的。

  关于课程设置,刚才阳露昭还有刘惊涛,你们二位都提到,比如阳老师按照两年学制说一年打基础,第一个半年搞专业,第二个半年搞实习,这是一个思路。刘惊涛按照三年学制,你们两个有点互补,刘惊涛按照三年走,一年专业、二年基础,三年技能。这实际上涉及到两年制好还是三年制好,美国的JD是三年,三年从一个非法律专业的人去学好一个法律专业的知识、技能和素养,然后进入法律职业,三年总体来看,由于时间充分了,他的量就好了,他的弹性空间大,因此对一个人才的培养更有意义。这也可能是为什么像人大、北大把两年制改为三年制的一个重要的考虑。

  我觉得很有启发的是霍宪丹局长在谈的过程中提到把我们的律师和老师、教师、医师,三师合起来,三师在社会生活中有一种共性,在教育方面、在职业方面都有共性,这很有创意。这个创意就像法国的思想家福柯提到的,是站在权利的角度提到,他说监狱和学校和医院,这三个单位都有权利的渗透,都对人有控制,都对受教育人、受关押人,对进入这里面的人有精神上的控制和权利上的干预。这里面恰恰说明一点,这“三师”在人类的大人群里面,它是针对特殊人群能够产生精神附加值的,或者是能够产生知识增值的东西,而这种知识增值是来自于经验,而不纯粹来自于逻辑,这就是为什么法律专业、医疗专业和教育专业,在社会生活中得到更大尊敬的原因。

  既然来自于经验,一方面要长时间的吸取知识,另外一方面要在长期的经验过程中,通过具体的工作让人们对法律有一种信仰,让人们对世间的正义有一种信任,这样一个工作中获取知识,在获取知识中增长经验的互动的职业,对于整个社会是有责任的。另外一个分论坛题目是法律职业的责任信念,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

  因此我们在谈论法律硕士教育,第一个我们供应出了合格的产品,需要社会分工需要,合乎市场需求的法律人才,从高的层面来看的话,我认为我们是给社会培养了一批有良心的人,给社会带来了一股正气,这些对象我们更值得反思或者说受用的。

  主持人:刚才陶健同学的发言非常犀利,给在读的同学提供了解决问题的最好平台,韩大元老师和冯玉军老师都在座,大家有什么问题可以提出来。我们还有一个台湾的同胞,您对我们的法律硕士有什么样的感想可以说一下。

  台湾与会代表:我听了大家讲了很多的东西,蛮有道理的。当初之所以选择回来,在台湾来讲,我认为台湾还有很多对大陆认知不清的地方,现在台商或者大陆的学生来这儿念书,或者来这儿从商的人也越来越多,两岸基本上还是有一些文化思绪上的差异。今天我只是希望能够借这个机会学习,能够了解更多祖国的文化,我觉得对台湾来讲,过去这么多年来很多的历史是被封锁的,大家知道两岸的历史形势是不同的,现在我来这里,刚开始我也是在适应着这儿的生活,我非常的感谢学校给我这样的机会能够来这儿学习,来这儿学习,学校对港澳台学生非常照顾,我很感激。虽然学校也给港澳台学生一些照顾,其实我们可以不用学正式课程,大家怕我们一时之间无法理解,但是我觉得既然来这儿学习,就要学全套的,不应该挑选的去选择。当初我也是很矛盾,要选邓小平理论还是选当代中国的问题,九周的实践里面,必须去学习从小学到大的思想教育,刚开始对我来讲真的蛮困难的。因为在台湾,我们绝对不可能学习共产主义或者社会主义,思想的转变,逻辑思考的转变是蛮大的一个挑战。最后我还是选择了这门课程。我后来也很庆幸,现在在上韩老师的宪法学,我已经比较容易接受,我在备考的时候,在看宪法的时候,我觉得有很多东西没有办法了解,我上了宪法后才知道为什么以前没有办法了解,是因为我不懂得邓小平的理解,我不懂得那个思想背景的来源,所以没有办法了解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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