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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2月中旬中小学开课的同时,乌鲁木齐天山区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禁止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的意见》(下简称《意见》),对区属各中小学教师进行“有偿家教”或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中兼职任课的行为予以禁止,并将其直接与教师的考核、评优、晋职等挂钩,有违反者将受到一系列的惩处。
《意见》下发后,一石激起千层浪,在社会上引起很大争议,在职教师应不应参与有偿家教,教育部门该不该予以禁止等问题成了社会各界争论的焦点。
正方:在职教师阅历丰富经验足
如今城市家庭大都只养一个孩子,父母望子成材心切,把大量精力、财力用于子女教育,各类培优班、补习班、特长班备受家长青睐。一些家长认为学校在职教师经验丰富、教学科学,因此不惜重金聘其为家教,许多在职教师看到这一商机,也纷纷在校外办起各类补习班,一时间在职教师在家教市场可谓“炙手可热”。
乌鲁木齐市第十一中学的初二学生王欣仪(化名)告诉记者:“我的数学成绩本就不错,但为优上加优,增加中考的筹码,妈妈还是给我报了个数学补习班。妈妈说,一位重点中学的数学老师最近专门租了一间房子为初中生补习数学,一节课就要50元,虽然贵点,但经过她补课的学生马上就能提高学习成绩,比一般家教强多了。”
家住乌鲁木齐市幸福路的古力扎女士,最近也在联系在职教师给上初三的女儿当家教。她说:“现在好多家长都在找在职教师给孩子进行主科‘门门补’,上个学期我用在女儿英、数两门课的家教费就达三千多元,虽然也心疼钱,但女儿的学习成绩的确提高不少。哪个家长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出类拔萃’?别人的孩子都‘开小灶’提高成绩,自己的孩子不补就落后了,以后升学也就成问题。”
刘芹在乌鲁木齐教育学院附近开办英语培训班已有5年。她告诉记者,由于很多家长都指名要在职教师辅导孩子,所以她往往优先录用前来应聘的在职教师,否则生源就难以保证。
长期做家教的新疆大学研究生小柳反映,现在在职教师家教的确比大学生等其他家教更受欢迎,收费自然也高。“我只能给一个小学六年级学生代课,一周上6个小时,才90块钱,但在职教师仅周末给几个学生代两个小时的课,就能拿到我一周收入三四倍的钱。”
反方:在职教师补了“小灶”荒了“大灶”
利用业余时间为学生开小灶,报酬却远远高出普通家教,那么在职教师当家教在捞“外快”的同时,能否真正教育好补习的学生?对于学校里更多“嗷嗷待哺”的学生又能否尽心尽力?
乌鲁木齐市第十一中学初二学生王欣仪说:“补习班老师主要是针对我们在学校课堂上没有消化的知识进行深入讲解,通过做题练习来加深记忆。但前来补习的学生往往有好几拨,有时一拨还没下课,下一拨就来了,老师都有些忙不过来,很难专门针对每一个人的具体问题进行辅导。”
在乌鲁木齐延安路某重点中学供职的林老师,去年在自己家里开设了奥数班,通常在工作日的晚上和周末开课。他说,“生意”非常好,每月带家教挣的钱几乎是自己在学校工资的两倍多,已成了主要的收入来源,但这样的确很累,往往人在“大课堂”,心在“小课堂”,精力很不够用。
乌鲁木齐天山区某中学高二年级的小路,由于英语成绩不好,被老师点名要求上自己开设的补习班。她告诉记者,老师经常“顺手牵羊”把学校的试卷和补习资料拿来让补习班的学生做。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在职老师进入家教市场也有潜规则,社会家教机构须对其姓名和工作单位进行保密,这造成一些家教机构和个人浑水摸鱼。
“许多培训机构和家教中心聘请的在职教师,并非真的在职。”曾在乌鲁木齐一家培训机构工作的岳先生坦言,不少外地人员在乌鲁木齐借“在职教师”之名开展家教,不了解真相的家长频频中招,掏了腰包,孩子却啥也没学着。“往往是一开课就要求把一学期五六百元的学费都交了,却经常是几个年级的学生一起上课,敷衍了事,等家长发现上当,却已经晚了。”他说。
毁誉不一,“禁止令”稍显草率?
尽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暴露出了一系列问题,也最终导致乌鲁木齐天山区教育局出台政策予以禁止,但社会议论并没有因此终止,大多数受访的家长、老师认为,对于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政府部门“一刀切”稍显草率。
在乌鲁木齐天山区一所中学任教的孙老师表示:“有需就有供,若没有那么大的市场需求,就不会有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而家长之所以热衷于请家教,也是迫于现行的教育体制和考核机制。当然规定严了,老师在兼职时也会更加小心。”他还表示,现在中小学教师的收入水平并不高,并没有工作之余长期辅导学生的义务,家教收费也就理所应当。
乌鲁木齐某重点中学闳老师认为,课堂上老师都是根据大多数学生的水平授课,而每个学生的消化程度不一,家长为孩子请老师做家教,有针对性地把课堂上理解不透的知识及时补上很有必要,对学教双方也是“互惠互利”。
但也有部分家长持反对态度。刘女士一年前从四川来到乌鲁木齐打工,原本生活拮据的她,还要供孩子上学,自然无力为孩子请家教。她认为,下岗工人、农民工并没有额外的资金投入孩子的教育,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又何以体现和保障教育的公平?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某中学教务处张主任表示,由于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完全是家长与教师之间私下达成,此前学校虽已严令禁止,但缺乏有效的约束力,收效甚微。他认为,只要现行的应试教育体制不改革,家教之风就难以禁止。
新疆师范大学汉语教育学院教师邓新认为,考量是否禁止以及如何禁止教师“有偿家教”,应注重均衡教师、学生及其家长等各方利益。有关部门应对这一现象加强监管治理,使其在规范中发展,而不是“一刀切”。(阿依努尔 关俏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