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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通识教育课程《正义》为何这么红?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7日 10:49   东方网-文汇报

  眼下,互联网上正刮着一股名叫“正义”的旋风。

  《正义》(Justice),是美国哈佛大学的通识教育课程。迈克尔·桑德尔(Mi chael J.Sandel )是这门政治哲学课的主讲教授。尽管与罗尔斯、麦金泰尔等一代学术大师相比,长相英俊、文质彬彬的桑德尔在哲学界实在算不上一流,然而这丝毫无碍于他享受一流大师的“待遇”——凭借极其出色的讲课能力,30年来已有14000名学生修读了他的哲学课。近年来,每学期选修该课的学生更是超过1000名,刷新了哈佛历史上听课人数的记录。去年,哈佛大学与波士顿公共电视台合作将《正义》24堂课全程录制成12集教学片,视频搬上互联网后,立刻成了网络社区转载和点击的热点。

  走进桑德尔的课堂,很多人会不由自主地被他“讲故事—诘问—反驳—再追问”的授课方式所牵引,经历一场如过山车般的思想荡涤——

  牺牲1个人而挽救5个人,这样的做法值得么?

  这是桑德尔课堂上流传最广的一连串案例:

  【案例一】假设你开的有轨电车突然刹车失灵,可你却明明看到前方有5个工人在铁轨上工作,他们来不及撤离。眼看着5条生命就要被压为齑粉,你却同时注意到铁路有一个岔道,但那里也有1个来不及撤走的工人在工作。你的机车方向盘没有坏,只剩下两个选择:为救5人而杀1人,或因救1人而杀5人?

  【案例二】现在你不是司机,而是一个桥上的旁观者,你的身边正好站着一个超级胖子。你目睹一辆有轨电车正失去控制,就要撞向前方轨道上的5个工人,而你所在的桥恰好横跨铁路。你发现,只要把胖子从桥上推下去挡住火车,那5人就可因此得救。你同样有两个选择:为救5人而杀1人,或什么也不做,目睹5人死去。哪个做法更符合正义呢?

  (课堂讨论随案例火热展开)

  金发女孩:如果有机会选择只撞死1人,那么撞死5个显然是不对的。

  Andrew:在第一种情况下,你是在1和5之间做出选择,有轨电车失控了肯定会撞人,然后逼着你做出选择。但第二种情况,你有权利选择推或者不推胖子,这和你没有办法控制电车不撞人,是有区别的。

  桑德尔:在第一种情况下大多数人都觉得牺牲一个人是对的,为什么到了第二个情况则不是了?让我们换一种情况。

  【案例三】现在你是一个急诊室医生,有6个病人同时送来。他们刚刚经历了一场有轨电车事故,其中5个人中度受伤,一个人严重受伤。你可以先照顾重伤病人,这样其他5人就死了;或者你先照顾其他5个人然后来抢救重伤病人,那么重伤病人会死去。你们有多少人会救5个中度受伤病人,而又有多少人会救1个重伤病人?

  (听课学生中选择救5个病人的占多数,桑德尔换了一个新的故事情境)

  【案例四】这一次你是一个外科医生,现在有5个病人需要做器官移植手术:一个需要心脏,一个需要肺,一个需要肾脏,一个需要肝脏,第五个需要胰腺。但是你手里压根没有器官源。这时候你发现,隔壁房间有个健康的人来做身体检查,而且他在打瞌睡。你又有两个选择:为救5个病人而杀死来体检的人并取其器官;或者什么也不做,看着5个病人去死。

  桑德尔:救5个人让一个健康的人死去,多少人会这么做呢?

  (全场几乎没有一个学生举手)

  二楼男孩:我想,我会看看这5个中度受伤的人中谁会先死,然后我就把他的器官拿出来去救其他的人。

  桑德尔:这门课程,会让我们熟视无睹的现象变得不再熟悉。哲学不提供我们新的知识和事务,只是提供我们新的视角看待这些事务。

  【背景

  一种行为是否正义、道德,最终应该取决于我们的行为所产生的结果——在这种被称为结果主义的流派中,哲学史上最著名的要属英国哲学家边沁(Jeremy Bentham)提出的功利主义理论。边沁相信,正义就是“为最多的人谋求最大的利益。” 在功利主义思想的对立面,是18世纪德国哲学家康德(I mmanuel Kant)坚守的绝对主义道德观,即认为道德有其绝对的原则,有一些明确的职责。一种行为是否应当,只和这个行为本身的性质有关,却和它所引发的后果无关。

  “人吃人”在特定环境下发生,我们心安理得的底线在哪?

  桑德尔的课上,一个真实的、发生在19世纪英国的案件,引起了长时间的讨论。

  【案例五】1884年,一艘远洋轮船在海上遇难,船上的4个成员靠着一条救生船存活下来,它们分别是船长Dudley,两名船员Stephens和Brooks,以及17岁的孤儿Parker。

  开头几天,船上还有两个罐头,没有水。他们先吃了其中一个罐头。中途他们逮到一只海龟并宰杀了它,还把龟壳用作容器来收集淡水,这使他们在未来数天得以生存。但是从第七天开始,再也没有收集到雨水。第十天左右,他们开启了剩下的那只罐头。第十五天时,小男孩Parker没有听劝阻喝了海水,他生病了。

  这时,船员们提议抽签决定谁先死,以便能够让其他人吃食尸体活下去。这个提议刚开始没有结果,但到了第十八天,Parker昏迷了,船长Dudley继续提议抽签,Brooks拒绝了。晚上,Stephens说,Parker快死了,而自己和Dudley都还有妻儿等着回去。次日早上,Dudley和Stephens决定杀死Parker。Dudley做了一个祈祷,然后拿着小刀插进了Parker的颈静脉。

  靠着Parker的肉体和血液,船员们撑着活下去。在杀死Parker的第四天早上,当船员们在“吃早餐”(Parker尸体)的时候,一艘路过的德国船只救起了这三个人。但回到英国后迎接他们的是法庭审判……

  桑德尔:如果你是陪审团成员,你认为这些活着的船员是否有罪?

  (现场学生出现了明显的意见分歧,认为船员有罪的学生从人数上看,更多一些。)些。)

  Markies:在情况危急的时候,你不得不做出一些决定。说不定牺牲一个男孩挽救了那些船员后,他们回到社会会做出更多贡献,说不定以后还会成立一个慈善基金回报社会呢。

  Redd: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不能把别人的生命掌握在自己手上,因为我们没有这个权利。

  Catharine:活下来的船长和船员都是有罪的;但是,如果船长和船员在杀死Parker之前征得他的同意,那么以后做的事情就不能算违法了。

  桑德尔:为什么在这起吃人事件中,如果取得Parker本人同意,事情的性质就会呈现道德上的区别?船员们之前提议过要进行生死抽签,如果他们采取了抽签,且抽签的结果是轮到男孩Parker,那么船员们为了生存把他吃掉,是否就符合道义呢?

  Matt:考虑船员是否犯罪的一个方面是他们是否私下做出决定,认为自己的生命比别人的更重要。但如果有抽签环节,大家都同意要牺牲一个人来救更多的人,那么这种做法在道义上就是允许的。

  绿衣服女孩:我从始至终都是绝对主义者,人在饿着的时候也要考虑道德原则。唯一让我动摇的做法是抽签,但必须是抽中的那个人自杀,不涉及谋杀。

  桑德尔:4个处于危难的船员中,Parker是个孤儿,他没有家庭,没有亲人,没有人会惦记他。而其他3个都有妻子和儿女。后来的报纸上说,如果船员们不是出于关心家里的亲人,或许不会吃掉Parker。现在你们还认为他们吃人不对吗?出于增加集体幸福感的考虑,在Dudley &Stephens案件中,结合边沁的理论,我们是否可以因此而忽视小部分人的权益?

  【背景

  在历史上,这起案件的最终结局是,审判中由于缺乏证人,Brooks被公认作为证人而免刑,Dudley和Stephens在英国女王亲自主持的判决下被认为有罪,判处死刑。

  成本收益分析,如何使人的生命被贴上“价格的标签”?

  为了测量功利主义理论的使用边界,桑德尔继续开始和同学们讲故事。

  【案例六】在捷克共和国,有人提出要求政府增加吸烟者的消费税。一家叫Philip Morris的烟草公司,在捷克有庞大的生意,于是委托了一家公司做研究,就吸烟决策进行成本收益分析。结果发现,如果鼓励公民抽烟,那么政府将从中获得巨大的利益。

  这一成本收益分析的过程是:如果政府鼓励更多公民吸烟,那么因吸引患病的人就会增加,政府对医疗的投入就要增多;但另一方面,政府也有收益,可以从销售卷烟产品中收取各种税收。不仅如此,那些因吸烟而早死的人,政府就不用支付他们医疗金、养老金,以及给老人的住房补贴等费用。

  这个调查发现,如果鼓励公民抽烟,捷克政府的公共财政将有1.74亿美元的净收益。考虑到节省下来的医疗金、养老金和住房费用,对于那些因吸烟而早病死的人,政府从每个人身上可以节省超过1200美元。

  桑德尔:Philip Morris公司在新闻界遭到了嘲笑,他们也因为这个无情的成本收益计算而道歉。你可能会说,功利主义在这里没有正确评估人的价值,以及那些因为肺癌而死亡的人的家属的损失。那么如何评估生命价值?来看看20世纪70年代发生于美国福特汽车公司的Pinto案件吧。

  【案例七】Pinto是福特公司推向市场的一款小型车,当时十分受欢迎,但它的油箱设计却有缺陷:油箱被设计在车的背后,一旦被后面的车撞到,发生追尾事故,Pinto很容易爆炸。后来,确实有不少人因驾驶Pinto而在追尾事故中被炸死,还有一些人严重受伤。于是福特公司被告上法院。结果却发现,福特公司早就知道Pinto在油箱设计上有问题,公司还专门做过一项成本收益分析,以决定是否要为Pinto车的油箱设置一个特殊的挡板,从而防止油箱爆炸。

  福特公司发现,Pinto车上每增加一个零件,成本就要增加11美金。如果这么做,总计1250万辆车,共要花费1.37亿美金才能让这款车更安全。不过他们还计算了另一种情况:用这笔钱去设计一部更加安全的车,而对于Pinto车发生事故,假设造成死亡180个人,每个死者可分到20万美金赔偿;还有180人受伤,每人赔偿6万美金;再加上公司需要更换2000辆车,每辆700美金的维修费用,全部费用加起来,仅4950万美金。

  根据这份成本收益分析,福特公司最终决定,不为Pinto车的油箱安装保护装置。

  桑德尔:福特公司引入了对生命价值的评估,这里有谁想针对这一明显的反例来继续捍卫成本收益分析理论?或者你们认为这一反例已经完全摧毁了功利主义计算?

  Julie:和前面的情况一样,福特公司对人的生命赋予以美元为单位的价值,没考虑到家属的痛苦和损失。

  Voytek:(赔偿金额)要根据通货膨胀进行调整,我想这个金额应该是200万美元吧。(这个观点引来哄堂大笑)

  Raul:如果福特和其他公司没有做成本效益分析,他们最终会歇业,因为公司将无法赢利,从而导致数百万的人无法开着汽车去上班,没钱购买餐桌上的食物,没钱喂养孩子。如果不利用成本效益分析理论,我们将会牺牲掉更多人的利益。

  桑德尔:我们谈过的任何案件,例如海难事件中被吃掉的那个男孩,他是案件中的少数群体、生存希望最小的一个,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他人自然而然就获得了吃他的权力,而给多数群体活下去的机会。那么,是否有某些权利是少数群体所拥有的、不该被用来求得效用最大化而权衡、放弃的呢?

  【背景

  按照边沁的功利主义理论,一项公共政策是否公平、正义,只要把施行这项政策的所有好处(收益)加起来,再减去所有的坏处(成本),看看是否得到了最大值。这看起来很简单,但实际操作起来会遇到难题:是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可以定个价?是不是人的所有快乐与痛苦,都能找到一个统一的度量单位?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衡量收益与成本,才能比较“效用”的大小。

  功利主义者的终极问题:将死之人如何实现“效用最大化”?

  沿着边沁的功利主义理论走下去,桑德尔不忘和学生们分享边沁这位哲学家的终极问题——他如何在自己行将离世之时,实现自己的“效用最大化”。

  【案例八】边沁于1832年去世,享年85岁。如果现在你去伦敦,仍然可以拜访他。按照边沁的遗愿,他的尸体被保藏并展示于伦敦大学。他至今仍待在大学的一个玻璃橱窗里,蜡制头像,身穿当时的服装。在边沁死之前,他留给自己的是一个关于功利主义的问题:一个死人对社会还能产生什么效用?他说,一种用处就是把尸体捐到解剖学的研究中去;然而对于一个伟大哲学家来说,更好的效用就是保留他当时的容貌以激励后代的学者们。

  【背景

  继边沁之后,哲学家们对于正义的追逐,并没有停步。约翰·罗尔斯(JohnRawl s)开启了一个著名论调:正义不单单指人民福祉的最大化,它毋宁是一个关乎对个人自由和权利的尊重。

  当然,还有第三种正义观,正义不是人们福祉的最大化,也不是尊重个人选择的权利。正义的存在,就是为了让人们生活在一个“追寻美德”的社会中,这样将促使权利。正义的存在,就是为了让人们生活在一个“追寻美德”的社会中,这样将促使人们追求更有价值的目标。阿拉斯代尔·查莫斯·麦金泰尔(AlasdairChalmers MacIntyre)便是这种观点的支持者。(徐英瑾  樊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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