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因相貌特殊被劝退 今已重新入学

2013年09月24日10:12  现代金报    

  “这孩子不简单!”“高龙鑫加油!”昨日,高龙鑫因相貌特殊被劝退的消息经本报报道后,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国内各大知名网站纷纷转载,网友们在谴责石门中学的同时,也对高龙鑫给予了诸多鼓励。

  据了解,高龙鑫目前已经在青田县温溪高级中学顺利完成入学手续,今天正式上学。

  记者 黄小宾 实习生 卢凯乐

  [读者热议] 网友给他打气:“高龙鑫加油”

  昨日,高龙鑫被劝退的消息经本报报道后,新华网、人民网、新浪、搜狐、腾讯等国内知名网站纷纷转载。短短一天时间内,仅网易关于该事件的跟帖就高达近5000次,人们纷纷谴责石门中学的做法不可取。

  “身为学校连理解和仁爱都做不到,怎么教学生做人?”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不是用来选美的……”

  “校长的一句‘你们小孩这么难看,会把学生吓坏的’真是把盐不偏不倚地撒在孩子伤口上。”

  “这样的为人处事、出口伤人,以个人利益为中心的学校又如何能把全校这么多学生教育好呢?又如何培养全校这么多孩子德才兼备呢?”

  “在石门中学,从学校副校长到班主任,我们没有发现美丽的师魂,只看到了教育的功利、懒惰、虚荣、歧视。”

  在谴责学校的同时,也有网友给高龙鑫打气。

  “这孩子真不简单,年纪轻轻就遇到这么多挫折,还能这么乐观、积极!”网友“石中鱼”说。

  “成大事者,必先苦其心志。高龙鑫加油!”网友“黄小蛮腰”说。

  [最新进展] 今日到新学校上学,他很乐观

  昨天,记者电话采访了高龙鑫,小龙鑫很兴奋地表示,他已经办理好了入学手续,周二(9月24日)就能到新学校上学了。

  新学校是否能够包容情况特殊的小龙鑫?昨天,记者专程赶到小龙鑫即将就读的青田县温溪高级中学,见到了该校校长项建微。

  项建微认为,读书是一个人在满足温饱后发展的最基本要求,小龙鑫有这么强的求知欲,作为学校就不应该扼杀,而应该尽可能为其提供帮助。

  据了解,温溪高级学校高一段的电子商务专业共有4个班级。考虑到小龙鑫的特殊情况,学校特意把他安排在了有着浙师大心理学专业研究生文凭的班主任赵丽群所在的班级,这样就能实时关注小龙鑫的心理变化,及时引导疏通。

  高龙鑫人很阳光,在待人处事上都做得不错,这是班主任赵丽群对他的评价。赵老师告诉记者,早上小龙鑫过来报到时,虽然只有短短几分钟的谈话时间,但是从交流中她能够明显地感觉到小龙鑫的性格很乐观、积极,并未发现他有任何心理问题。

  考虑到小龙鑫的实际困难,温溪高中还减免了他的学杂费以及住宿费。在小龙鑫住宿方面,学校还做了两手准备:先安排学校的集体宿舍,如果同学们适应不了或者存在其他问题,再为小龙鑫安排单独的寝室。项建微表示他们将尽力为其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让小龙鑫能够和其他学生一起健康成长。

  对于温溪高中的说法,记者也在小龙鑫那里得到了证实,小龙鑫表示,在新学校他感受到了别样的关怀与温暖,他将用功读书,回报大家对他的帮助和鼓励。

  [部门回应] 目前没法有效处罚石门中学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青田县教育局副局长任震宇。任震宇表示今天一整天都在接各大媒体的电话,对于石门中学,目前他们没法采取有效的处罚措施,只能在学校年度考核上进行减分处理。

  任震宇说,高龙鑫的事情发生后,教育局很重视,马上就联系了青田的各个学校,最后把高龙鑫落实到了温溪中学,并一再交代温溪中学的相关责任人要妥善安排。

  任震宇呼吁社会各界人士能够冷静对待这一事件,毕竟高龙鑫已经顺利就读温溪高中,而且学校方面也足够重视,对于高龙鑫来说,目前最需要的就是一个安静的求学环境,对于他来说这才是最重要的。

  心中有阳光

  便是晴天

  在这几天的采访过程中,记者的心情可用“悲欣交集”来形容。

  悲的是,石门中学的一些老师和学生家长[微博]竟戴上有色眼镜,给小龙鑫的求学路人为制造了一些障碍。

  但是,小龙鑫的坚强、乐观深深打动了记者。在他面前,这种悲哀或许是多余的。

  古人有诗云:“万山不许一溪奔,拦得溪声日夜喧。到得前头山脚尽,堂堂溪水出前村。”人生正像溪流,尽管可能遇到各种波折,但只要永不停歇地向前奔去,总有“堂堂溪水出前村”的一天。何况,我们的社会毕竟还未达到“万山不许一溪奔”的境地,那些戴有色眼镜的人毕竟不是主流。

  其实,相貌与一个人的成功与否并没有必然联系。想当年,孔夫子长得也不咋样,头顶中间低、四周高,最后还不是成了青史留名的大圣人?历史上那些顶呱呱的牛人、猛人,也没听说他们是因为长得帅而成功的。

  或许,小龙鑫不会成为孔子那样的牛人、猛人。但是,若他能保持现在的乐观、坚强,我相信,他的明天是值得期待的。

  心中有阳光,便是晴天。

  私立学校

  就可“以貌取人”?

  谁说因为私立学校,就可以见利忘义,就有了“以貌取人”的“特权”?按照《教育法》,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劝退高龙鑫,明显有违法之嫌。私立学校“要赚钱的”,固然也无可非议,但《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将民办教育定性为公益性事业。私立学校同样要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本来,“人不可貌相”不过是常识。而据高龙鑫就读过的仁庄中学反映,高龙鑫烧伤后回到学校,与同学们之间的交流没有障碍,心理很阳光,也很有礼貌,说话声音都比较洪亮。邻居们也说,高龙鑫很懂事的,很多同学也经常到他家里找他一起玩,根本不存在“会把学生吓坏”的问题。相反,与高龙鑫的相处,恰恰可以培育同学们的同情和仁爱之心。

  当然,有可能因为刚刚相处,有新同学对高龙鑫的相貌不适应不习惯,但只要假以时日就可消除,而于学校,尤其要因此多做一点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让他们懂得不能以貌取人。而这本来就是学校的责任。学校居然以相貌难看而劝退,已没有一点以人为本的教育情怀。这不仅对高龙鑫造成二次伤害,对所有的学生,如此的不人性不人道,都是极其恶劣的一课。

  劝退高龙鑫,显然只是这所学校师风师德的冰山一角。事实上正是这样,据青田县教育局所说,石门中学“从创办至今我们几乎每年都批评,但他们一直都是我行我素”。也因此,对这所学校尤其要多加监管,然而,青田县教育局称,“目前,对于石门中学我们也没办法管太多。”毋庸置疑,这所学校“一直都是我行我素”,乃至荒腔走板到劝退“相貌难看”学生,很大程度上是监管的软弱和乏力惯出来的。钱夙伟

  ●观点链接

  部分家长也应反思

  在这起事件中,尽管校方不承认“以貌取人”,但是班主任所提到的“学生家长集体请愿”一事则像一把尖刀,捅破了这起事件的“遮羞布”。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家长在担心自己的孩子是否会有心理阴影的时候能不能也考虑一下别人的孩子是不是在你们的这种担心下受到伤害。3年前一场大火给高某身体带去的伤疤已经永久无法抹除,而如今“被学校劝退”给他心灵造成的伤害则有过之而无不及。

  尽管校方不承认存在“选美”思维,却在事实上已造成了“选美”的结果,而这个结果对于高某和他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这也和学校口口声声说的“不想给孩子带去太大的心理压力而造成伤害”背道而驰。

  容人之所却不容人,实乃教育之殇。学校老师首先想到的不是去疏导学生和家长的心理而是劝退,不是责无旁贷地协调好各方关系而是简单地“一刀切”,这行为背后何来教育的仁爱之说?

  与其说这是一次对学校道德的考验,更是一堂对家长的心灵教育课。作为父母,在日常的教育中教会孩子如何善待那些身体有残缺的人变成一门非常重要的家庭课程。如果都像该事件中的家长那样“避之唯恐不及”,那“有教无类”的公平性体现在何处,教育又如何能成为全体公民共享的权利?

  编辑:徐晨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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