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2月1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自今天起,《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等一批新法规将正式施行。
新规一,教科书选用作品设立明确报酬标准。按照国家版权局,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今后教科书选文将不会再是“免费午餐”。
国家版权局法规司处长许炜:按照我们现在的付酬标准,每千字是300元,这对以后教科书编写出版稿酬,是提供了一个基础标准。
许炜介绍,《办法》还对以往未做规定的,音乐、美术及摄影作品选入教科书付酬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其中,音乐作品每首300元、美术及摄影作品每幅200元,而且这些稿酬并非一次性“买断”。
许炜:只要出版发行的这个行为有存续,这个教科书还在出版发行,作品仍被选用,那么每年都要付稿费。
新规二,《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今天正式生效,由政府部门承担的网络文化产品内容审核和管理责任今后将更多地放权交由企业承担,政府的任务转变为事中的巡查和事后的核查、处罚。
文化部市场司网络处调研员韩险峰表示,“放权”是基于目前网络文化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缩短审批流程,释放企业活力。
韩险峰:一方面网民的信息消费,还有各种创新的互联网应用持续增长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再一个,随着通信技术的提高,特别是移动网络和终端的普及,也让市场需求得不到满足,所以这次适时地调整就是要与市场发展实际相适应。(记者:杜希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