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允许大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

2015年05月15日08:30  北京晨报    收藏本文     

  昨天,教育部召开发布会表示,未来,高校将扩大小班化教学,破除“高分低能”。并通过折算学分等方式鼓励学生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学生可休学创业。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提出,按照总体目标,我国2015年起全面深化 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2017年取得重要进展,普及创新创业教育。到2020年建立健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使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显著增加。

  《意见》要求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扩大小班化教学覆盖面,推动教师把国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 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灵感。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式,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探索非 标准答案考试,破除“高分低能”积弊。

  为鼓励学生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各高校要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为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针对以上情况可折 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订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客观记录并量 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此外,《意见》也再次提到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微博]籍休学创新创业,并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

  高校安排创业基金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负责人14日就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答记者问。

  缺少启动资金,是大学生创业的一道坎。目前有多种途径解决资金问题:一是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整合发展财政和社会资金,支持高校学生创新创业活 动。二是高校要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多渠道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资助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三是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奖励 基金。四是鼓励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大学生创业风险基金。五是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和服务措施,重点支持大学生到新兴产业创业。六是有关 部门要加快制定有利于互联网创业的扶持政策。

文章关键词: 大学生可休学创业大学生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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