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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5日 16:50   景山公务员

  第四题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1)建设新农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不少地方已经冒出了与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相悖的苗头,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1.将政府的需求、领导的意愿凌驾于农民的需求之上,走形式,拉花架子,把新农村建设搞成了“拆旧房建新房”,变成了“形象工程”、“政绩工程”;2.搞“一刀切”、“照搬照抄”,按照“钦定”的统一标准,搞所谓的新农村建设达标竞赛或创建评比,甚至要求“用城市规划的理念搞新农村建设规划”;3.急于求成,借债搞新农村建设。

  (2)建设新农村的主要措施

  1、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把新农村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正确地理解建设新农村的科学内涵,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2、全面推进农村改革,逐步建立起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投入机制、发展机制、工作机制和参与机制,逐步把行之有效的支农措施规范化、制度化。

  3、要从农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的事情入手,统筹安排好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1)促进农民持续增收;(2)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3)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

  4、农民群众是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5、必须大力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加强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

  6、推进农村自治组织和其他村级组织配套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参考例文

  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角”

  中央多次强调,要遵循“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明确指出,要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可见,能否确立农民的“主角”地位,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同时也是亟待求解的重大课题。

  首先,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真正主人。在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中,“管理民主”是其中的主要内容。搞新农村建设,该搞什么,不该搞什么,农民最有发言权,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真正主宰者。应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防止官员利用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搞无效益或低效益的“政绩工程”。

  其次,新农村建设的目的是为了增加农民的福祉。“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一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最终落脚点是增加农民的福祉。所以农民理应对关于自身利益的大事,具有发言权和决定权。在这种前提下,新农村建设就不会搞成劳民伤财的“害民工程”,而会成为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的“利民工程”。

  再次,农民是新农村建设事业的真正主力军。依靠农民辛勤的劳动,确保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力军地位,充分调动农民建设自己家园的积极性,是新农村建设能否成功的关键。如果忽视了这一根本,把新农村建设搞成专家学者的“明星工程”,就会出现上世纪30年代部分学者发起的“新乡村建设”运动中“我们动而农民不动”的窘境,新农村建设难保不会“昙花一现”。

  我们强调农民的主体地位,并不是否定政府的作用。政府不能“无为而治”。政府的主导作用,主要是更好地为发挥的主体作用提供良好的支撑平台。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现代新型农民。要积极利用农民工流动和进城就业对农民生活方式转变的示范作用。因此,培养新型农民离不开对进城农民工问题的高度关注,可以从加强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建设,优化农民工培训、维权和信息服务体系,改善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环境入手,为农民打造更多的发展机会和更好的发展平台。

  其二,继续深化农村改革乃至整个宏观体制改革。要在管理上建立能体现农民利益的制度制约官员的行为,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其三,要进行基层组织体系创新。这就是在继续增强农村集体组织、经济实力和服务功能、发挥国家基层经济技术服务部门作用的同时,鼓励、引导和支持农村发展各种新型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引导农民自主开展农村公益性设施建设和推动农村基层志愿服务活动。

  由上述可见,只有摆正农民的主体地位,并通过各种措施保障农民唱好“主角”,才能把新农村建设的目标真正落到实处,描绘出社会主义新农村这最新最美的图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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