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自治地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0日 16:47   新浪考试

  六、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下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制度,是国家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是民族自治与地方自治的结合。

  (一)民族自治地方

  民族自治地方是指我国境内少数民族聚居并实行区域自治的行政区域,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重要提示:民族乡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其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不属于自治机关,也不享有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自治权。但民族乡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可以结合本民族的具体情况和民族特点,因地制宜发展经济、文化、教育和卫生等事业。

  【例题8】根据宪法,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区域不包括( )。

  A. 自治区B. 自治州C. 自治县D. 民族乡

  【答案】 D

  【解析】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区域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3种,不包括民族乡。因此,本题的答案应为D。在我国,民族乡虽然名字中有“民族”二字,但它不是我国宪法规定的民族自治地方。因此不可想当然地选择,一定要注意宪法中的准确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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