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2014年初中升学考试暨招生政策调整
日前,记者从泸州市教育局获悉,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总体要求,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对2014年初中升学考试暨招生政策进行了调整。
报名全面实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泸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泸州市中考[微博]将全面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
4月8日上午8点至4月13日下午6点,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一并进行,过期不再补报。4月14日,学校打印学生志愿填报确认表,由学生签字确认。4月中旬开始进行体考和实考。6月11、12、13日进行初中升学考试。6月16日地理生物学业水平、升学考试二合一。6月下旬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分值 体考、实考成绩以等级呈现 文考学科分值调整
今年体育与健康考试(体考)、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实考)成绩以等级呈现,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呈现,等级折算标准为:优秀≥90分;良好≥75-89;合格≥60-74;不合格为59分及以下。
记者了解到,按照文考总分大体和去年相当的原则和与高考[微博]改革精神保持一致的原则,初三年级文考学科的分值有了适当的调整。2014年文考学科分值调整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00分,理科综合200分(理化生合卷,其中物理95分,化学65分,生物40分),文科综合120分(品史地合卷,其中思想品德40分,历史40分,地理40分),满分660分。
招生 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高实行定向招生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四川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正招计划(不含艺体特长生)的60%实行定向招生。
其中市直属学校和省一级学校定向招计划的30%分配到非本县区学校所在地的其他县区招生,其余定向计划分配到本县区内的城区学校和乡镇招生。省二级学校定向计划按学生人数比例分配到本县区内的城区学校和乡镇。定向生的录取按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在统招计划最低录取分数线内未录满定向计划时,定向生最多可降低30分录取。
录取
民办高中录取截至6月17日
公办普通高中分批次集中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实行自主招生,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鼓励考生报考民办学校。民办学校将于6月17日上午9时前将已录取且缴费注册的学生名册、缴费原始存根和与学生、家长[微博]签订的就读协议书,报市教育局普高科核查备案。
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泸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分批次集中录取。录取严格按志愿批次、志愿顺序、体考实考等级和分数由前到后择优依次录取,同一批次录取顺序分别为正取生、艺体特长生、择校生。
当在统招计划最低录取分数线内未录满定向计划时,定向生最多可降低30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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