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曾常敏 日前,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布《2015年中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意见》。2015年中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继续维持2014年的方案不变,包括计分考试科目、等级考查科目和考核科目等内容。择校生全部取消。此外,随迁子女报考条件进一步放宽。普通高中录取时,分中山市户籍和非中山市户籍两种招生计划,分别单独划定出档分数线。
非中山市户籍单列招生计划
今年进一步放宽随迁子女考生报考普通高中条件。2015年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后参加中考[微博]政策调整为“凡持有我市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具有我市初中学校连续三年完整学籍且在我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均可报考我市所有高中学校。”同时取消“中山市优秀外来工家长[微博]”证书的学生享受政策性照顾的借读生资格。也就是说,随迁子女考生报考高中条件进一步放宽,不再有社会保险和居住证年限的限制,只要父母有一方持有中山市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并在中山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均可报考中山市所有高中阶段学校。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报考民办普通高中自费生和中等职业学校。
因择校生取消,香港、澳门户籍和外国籍考生只允许报考纪中、侨中的境外班(只招收香港、澳门、台湾户籍和外国籍考生)、民办高中自费生和中等职业学校,限制报考我市公办普通高中的普通生和民办普通高中的公费生,含特长生。
指标生比例提高到45%
今年指标生比例由2014年的40%提高到45%。实施指标生分配制度的学校扩大到8所,在中山纪念中学、中山市第一中学、中山市华侨中学、中山市实验中学、中山市桂山中学、中山市第二中学等六所学校的基础上,增加了中山市龙山中学、中山市小榄中学两所。改革指标生分配方式,2014年前,指标生计划是直接分配初中学校,2015年改为按户籍学生比例、镇区初中教学质量、镇区教育发展水平等综合评价结果分配到各镇区、学校,变单纯升学竞争为区域办学水平竞争。
取消“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可直接申请升入有关的普通高中”的录取照顾政策。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的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设施细则》(政干[2013]138号)执行。
中考计分
取消E等成绩增加A等比例
2015年中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共六门—语文、数学、英语(含英语听说考试,按25分计入英语成绩)、物理、化学、体育科;2015年计分科目总分为530分,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分值。等级考查科目设四科: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各普通高中普通生录取对等级考查科目等级要求维持2014年的不变。2015年学业成绩等级设定比例调整为A(30%)、B(35%)、C (25%)、D(10%),取消了E等,同时增加了A等比例。
普通高中音乐、美术专项基础测试成绩(即校考成绩,之前称为“单考”)占比由2014年的40%,降低为2015年30%。体育校考成绩占比60%。体艺特长生考查科目等级要求适当降低,调整为“必须达到3C 1D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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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网上报名3月中旬启动
南都讯 记者曾常敏 日前,中山市招考网发布消息,中山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网上报名即将启动。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15日至20日,其中3月15-16日为考生预报名时间,3月17-18日为初中毕业学校审核时间,3月19-20日为考生和家长签名确认阶段。社会考生报名时间安排在3月18日至20日。
政策性照顾考生、随迁子女13日前交材料
艺术、体育特长生报名同时进行。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和政策性照顾录取考生的资格审查在报名时同时进行。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必须为应届毕业生。申报各类政策性照顾的考生要办理好相关证明,3月13日前向初中学校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符合中山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有我市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了社会保险的非本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具有我市初中学校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参加中考资格申报条件的考生,3月13日前需填写《报考资格审查表》,并附带全部证明材料(父母一方在我市办理的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及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且为当月或上月的)的原件及复印件交初中学校初审。
持《2015年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入户通知书》尚未办理户籍迁移的考生先按照现在的户口进行报名,考生在6月10日前提交入户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到学校,经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同意后可以填报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志愿。
社会考生报名需考生亲自办理
社会考生报名需考生亲自办理,不得代办,报名时间为3月18-20日,社会考生须携带户口薄、身份证、相关学籍证明(往届生提供义务教育证书)到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同时办理身份信息采集手续。社会考生现场报名确认后,刷卡缴交考试费90元,报名现场不受理现金缴费。
考生需准备有关资料:凡未通过身份证采集身份信息的考生,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含户口簿、身份证、港澳通行证、台胞证、护照等)给学校进行审核,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提交相关材料给市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审查其真实性。
报名地点: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地址:东区博爱六路12号市教体局一楼办证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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