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市中考招生考生问答(91问)

2015年04月30日15:04  新浪教育 微博    收藏本文     

  (一)报名、报考

  1.考生如何阅读《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简章(2015年)》?

  北京教育考试院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统一编制的《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简章(2015年)》,是全体参加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生填报志愿学校(专业)的重要参考资料。“简章”中既刊登了所有具有中招招生资格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要求,也刊登了与考生报考有关的政策、规定和办法。全体考生在填报中招志愿前,应认真阅读“简章”中的每一部分内容,全面了解各类学校(专业)情况和特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中考[微博]中招政策、规定及学校招生计划和要求,最终选定填报志愿学校(专业)。

  “简章”共分为前言、各类提前招生学校名单、名额分配学校名单(优质高中学校名额分配计划、市级统筹招生学校名单、初中学校名额分配数额)、各类统一招生学校名单四部分。

  首先,考生要详细阅读前言部分,有关报考条件、报考办法、考试日期(时间、科目)、加减分政策、录取办法和填报志愿的注意事项等,前言部分均予以说明;特别是关于必须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学校(专业)的规定和各类学校的共性问题,如统一收费标准、填报志愿应注意的问题、提前招生报名测试时间和统一招生中加试时间的标注方式、对考生身体方面的要求等说明,考生要认真阅读、正确理解、准确把握。

  其次,考生先要通读提前招生学校名单、名额分配学校名单(优质高中学校名额分配计划、市级统筹招生学校名单、初中学校名额分配数额)、统一招生学校名单中刊登的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再根据自己的意向,重点阅读自己初步选定学校刊登的详细内容,如招生地区、男女生人数、住宿走读人数、是否需要加试,重点阅读“特殊说明”栏刊登的内容,如专业收费情况、普通高中招收特殊学生情况、各专业上课地址等。

  最后,考生要了解更详细的学校情况,可以拨打“简章”中刊登的电话,或登陆学校网址查询。

  总之,每一位考生只有通过认真细致阅读“简章”,才能合理选择填报自己满意的志愿学校(专业)。

  2.今年北京市初三毕业生人数、各类招生学校计划、招生规模是如何安排的?

  今年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预计为9万人,其中本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7.1万人,非本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1.9 万人;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规模为8.8万人,普通高中招生规模约5.8万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约3万人,其中,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0.5 万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规模1.2万人,职业高中招生规模0.6万人,技工学校招生规模0.7万人。

  3.今年报名、报考工作如何安排?

  报名、报考工作分开进行。

  报名工作:符合报名条件的全体在校初三年级学生(含在校就读应届生、往届生、随迁子女考生、借考考生)按照学校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1月26日8:30至1月31日17:00和3月2日8:30至3月8日17:00;未在校就读往届生和外省市回京考生的报名时间由各区县根据全市报名工作安排自行确定。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录入和核实本人报名信息。应届初三年级学生报名信息从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CMIS)中提取,各区县中招办负责检测数据并组织考生对本人报名信息进行核查,确保报名信息的准确和完整; 2015年3月25日前完成所有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和数据整理工作,过期不予办理。

  报考工作:报考工作在招生考试前进行。凡符合报考条件并要求升学的考生,2015年5月22日上午8:30—5月26日下午17:00均须登陆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上网同时填报名额分配招生和统一招生高级中等学校志愿和其他有关报考信息,过期不予办理。

  考生报考资格审核——由各区县中招办完成。指导本区县初中校在报名前对符合“报名报考条件”考生提供的个人原始材料进行初审,并对各初中校报送的考生材料进行复审。

  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核——拟在京参加中等职业学校考试和录取的随迁子女考生需参加中考报名。3月27日前,考生向所在学校提供父母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父母及考生原籍户口簿复印件,学校进行初审;3月27日8:30—3月31日17:00,通过初审的随迁子女考生登陆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提出升学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家长[微博](监护人)和考生在学校打印的“随迁子女申请信息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4月10日前,市公安局、市教委和市人力社保局对提出升学申请的随迁子女考生有关信息进行审核;4月14日—17日,通过暂住证、工作居住证、学籍和社保信息审核的随迁子女考生持学校打印的“审核表”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进行住所和职业情况审核;4月20日前,随迁子女考生将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盖章确认的“审核表”按要求交到学校,学校汇总后交本区县中招办;4月23日前,考试院中招办将审核结果下发各区县,由学校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考生和家长。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可以参加中等职业学校考试和录取。考生报考资格审核截止时间:4月28日。

  考生在报名、报考中应如实逐项填写本人信息,各初中学校依据考生提供的个人原始材料做好考生报名、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指导考生认真填报志愿,妥善保存家长或监护人签字确认的报名、报考确认单。各区县中招办认真审查考生报名、报考资格和有关学籍信息,确保考生报名、报考信息的完整、真实和准确。

  4.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对考生的报名、报考资格有哪些规定?

  (1) 具有本市正式户籍的应届初三年级学生和年龄在18周岁以下(199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往届生均可报名报考。

  (2) 无本市正式户籍,但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名并报考相应学校。

  <1>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名并报考普通高中:

  ①有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知青管理部门开具“原北京下乡知青子女”身份证明的考生;

  ②有区县教委开具“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的考生;

  ③有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批准函”(有效期至2015年3月25日)的人员子女证明的考生;

  ④有人民解放军相关政治部门开具证明的随军子女考生;

  ⑤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至2015年3月25日)的人员子女考生;

  ⑥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父母一方为北京市正式常住户籍证明的考生;

  ⑦有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具的“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子女身份证明”的非农业户籍考生。

  <2>具有河北省户籍的首钢矿业公司职工子女考生可以报名并报考从石景山区招生的普通高中和首钢高级技工学校。

  <3>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北京分公司职工的外省市户籍子女的考生可以报名并报考通州区普通高中。

  除上述所列情况外,没有本市正式户籍的学生可以报名在京参加借考。

  (3)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62号)精神, 2015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报考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京参加中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和录取:

  <1>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

  <2>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3>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三年;

  <4>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医疗保险或基本养老保险已满3年(不含补缴);

  <5>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初中三年学习年限。

  (4) 高级中等学校在校学生(含休学生)不得报名。

  5.哪些考生不能参加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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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北京中考职业教育体育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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