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专项治理有偿补课 最高惩罚教师解聘

2015年07月09日15:09  华商网-华商报 微博    收藏本文     

  本报讯 暑假一到,有偿补课又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话题。昨天上午,浙江省教育厅举办新闻发布会,宣布开展为期三年的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2015年6月起至2017年底。教育厅副厅长丁天乐说,违规进行有偿补课的学校,校长和教师最高将面临离职的处罚。

  丁乐天在发布会上说,有偿补课现象存在已久,且屡禁不止,成效一直没有治理诸如教育乱收费、名校择校等来得显著。最恶劣的情形是,部分教师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甚至打击报复不参加补课的学生。

  近日,教育部发文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这次,教育厅借教育部这股东风,决定在2015年至2017年,在全省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重点盯紧寒暑假、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

  此次治理的内容有六点,包括——

  1.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微博]、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教育厅相关人士介绍,很多有偿补课,学校和教师都从中起了引导的作用,这在此次专项治理中也是明确禁止的。

  有偿补课的惩罚力度如何?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从事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做好专项整治工作,中小学校长是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教育厅副巡视员叶向群透露,2013年全省共查处385名违法师德师风的教师,其中有182人是因有偿补课被查处,占总人数的47.2%。他说,往年因有偿补课丢了饭碗的案例也曾发生。

  就浙江省而言,教育厅把治理有偿补课情况纳入市、县业绩考核,以及区域和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各中小学校要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行一票否决制。

  省教育厅还设立了3路举报电话:88008837、88008828、88008939。

  本报见习记者 张冰清

文章关键词: 有偿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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