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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申请条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5日 12:02   国家留学基金委

  三、 申请条件

  1.关于申请人

  ①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②申请人均应来自“985工程”二期基地、平台,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创新团队,或国家重点学科;

  ③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

  ④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

  ⑤身心健康;

  ⑥对选拔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按具体项目规定执行。

  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未执行人员、已获外方全额奖学金资助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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