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试报讯 教育部留学[微博]服务中心官网近日更新了申请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交验材料清单。在新版材料清单中,“中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不在其列。
记者日前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获息,为简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程序,使申请者办理认证申请手续更便利,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近日简化了申请流程。简化流程后,认证申请者只要申请材料齐全,到居住地的验证机构递交材料即可,认证结果不再由验证机构转寄,而是由留学服务中心直接特快专递邮寄给认证申请者。另外,认证申请材料也进行了简化,其中申请材料由以前的10项减少至8项,申请者不必提交入学前最后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而此前填写完整的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已从去年7月开始改为直接在线申请。
在验证机构递交申请材料时,申请者要填写EMS特快专递认证结果邮寄地址单。该地址在认证过程中无法更改。认证完成后,认证结果将通过EMS特快专递直接邮寄至申请人。
此外,留学服务中心暂无法受理直接邮寄材料原件的申请。申请者不要将申请材料原件寄至留学服务中心,以免丢失或出现其他意外。在递交认证申请材料过程中,申请者要对认证申请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签字确认。因此申请者要亲自前往留学服务中心各验证机构办理认证申请手续。
(记者 马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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