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考试院昨天宣布,根据填报专科(高职)志愿考生情况和专科(高职)招生计划,经高招录取现场领导小组测算和研究,本市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科(高职)录取分数线确定为:文科150分,理科150分,艺术类高职文科105分,艺术类高职理科105分。
随着专科录取的启动,民办高校的招生大战即将“上演”。市教委昨天发布《关于北京市民办高校2012年秋季招生政策的通告》,公布了北京地区今年具有招生资格的15所民办普通高校名单、经过批准实行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试点的3所民办高校名单和具有招生资格的67所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名单。
市教委要求,民办普通高校普通本专科教育的招生,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管理规定,一律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招生体制内管理。除北京汇佳职业学院[微博]和北京北大方正软件技术学院、北京培黎职业学院部分专业经过批准实行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试点外,其余民办普通高校均无学校组织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自主招生。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只能以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等文化教育培训、职业培训为教学内容。
民办普通高校在国家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非学历教育学生,在办理入学手续前必须向学生或家长[微博]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和退费办法,并与学生签署退费协议。学校开展办学活动所使用的名称必须与《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上核准的名称一致。民办高校的招生简章应载明学校名称、办学性质、办学地点、招生专业、录取标准、取证方式、证书名称、证书性质、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等,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含糊其辞、误导求学者。招生简章和广告应报审批机关备案。
北京市民办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分为两类:一类是民办普通高校按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规定,考生参加当年高考[微博],达到录取分数线后,由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由学校寄发的普通本科、高职(专科)学历教育录取通知书;另一类是由民办普通高校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自行组织,招收非学历教育学生,由学校寄发的非学历教育学习通知书。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凡是经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除由学校颁发的录取通知书外,另有省级招生部门颁发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没有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只有录取通知书的属非学历教育招生。
普通本科、高职(专科)学历教育录取通知书(北京生源)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查询:一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二是拨打1606789或96000169,查询录取结果;三是与当地区县招办联系,查询录取结果。如录取学校、专业等信息与录取通知书相同,则通知书内容真实有效。凡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均不能注册普通高校学生学籍。市教委提醒考生和家长注意识别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与非学历高等教育的界限,明确就读学籍身份。市教委网站(http://www.bjedu.gov.cn/)将及时发布关于民办高校的相关政策信息,考生和家长可查阅监督。(记者: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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