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月12日讯(记者张惠宁 郭景水 李关平)我省“异地高考[微博]”方案出台,引起外来务工家庭的高度关注,对于方案中社保、学籍、居住等家长[微博]们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
社保:有劳动合同可补交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一些外省务工人员反映,他们在我省居住超过6年,其子女能够满足6年学籍,但由于他们有的是灵活就业人员,有的工作变动大,缴纳社保的时间不到6年,能否补缴社保?
对此,省人社厅社会保险一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灵活就业人员只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两项保险,省政府文件规定,这部分人不能向前追补社会保险,只能向后延交。至于用人单位的从业人员,如果出现单位漏保的情况,可以持单位原始的会计工资凭证和劳动合同书等材料,通过单位补缴各项社会保险。
“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怎么办?”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处有关负责人说,“只要和单位有实际的劳动关系,比如说有领工资的凭证,就可以补签劳动合同。”
还有家长问,如何理解方案中提及的“有合法稳定职业”,对此,社保一处负责人说,“稳定”,当然是指每月有固定收入。“合法”,是指收入来源是合法的。
还有外来务工人员非常关心“6年社保”和“3年社保”的具体截止时间,是按高考报名之时起算,还是按高考开考之日起算。对此,省教育厅新闻发言人韩小雨说,我省还将就“异地高考”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学籍:两个管道管理防作假
对于我省异地高考政策中涉及的学籍认定问题,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学生的学籍管理实行纸质和网络两个管道管理,防止弄虚作假。省教育厅要求初中和高中学校在学生就读期间,建立完整的档案材料,包括考勤、考试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日常表现等内容。
学生进入初一年级就读,学校就要将学生名单报给市县教育局审批备案,随后为学生办理学籍卡。
认定高中学籍相对较严格,具体要求是:学生至少在我省初三年级就读满一年参加我省的中考[微博]考试,并被高中学校录取就读。录取学生经过市县教育局审批,报给省教育厅备案统一确认学籍。同时,省考试局获得学生名单从高一年级开始为学生建立考籍。
省考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3个3”和“3个有”规定中的学籍和就读经历,均要求“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意味着“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均符合条件,同时“3个有”规定“本人在我省有高级中等教育就读经历,并取得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中没有限定毕业证书一定要是“我省”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
居住:申报暂住户口登记
对于“异地高考”政策中涉及的“户籍不在我省”的常住人口居住证明问题,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海南省流动人口管理规定》,非本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属于流动人口,应当到所在市县人口管理部门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其随迁子女信息也将会同时登记。这可以作为进城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居住证明的有关依据。
同时,我省已经将陵水、琼中作为试点实施人口居住证制度,这是对流动人口实施新的管理制度,明年将在全省逐步实施。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在内的符合有关条件的流动人口将到居住地办登记和办理《居住证》,其随迁子女信息也将被录入,也可作为居住证明的有关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