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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代替惩罚可以用“表达不同意的立场”。我在用这个方法的时候,我的孩子好像很内疚,很可怜。我也很难过。是不是我做的有点太过分了?
我们能理解你的担心。赛尔玛•富兰伯格(Selma Fraiberg)博士在她的《奇妙岁月》一书中写到:“孩子需要在一定的阶段感受我们的拒绝。但如果我们的反应过于强烈的话,他会感到所犯的错误让他不再被爱,或者被蔑视,那么我们就在滥用做家长的权利,并有可能让孩子在人格发展中掺杂了过多的负疚感和嫌弃自我的成分。”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表达不同意的立场”之后,要告诉孩子该怎样修正他的错误。他们经历了自责之后,还要有机会能恢复原来的自信,重新看到自己是个受尊重,负责任的家庭一员。例如:
“我很生气!她本来玩得好好的,你拿走她的拨浪鼓。你想办法哄她别哭了!”
(代替“你又把她弄哭了。你又该挨打了。”)
“一进屋就看到水池里堆满脏盘子,让我很生气。你答应收拾的。我希望上床之前,你把它们洗干净收拾好。”
(代替“明天不能出去玩了。让你知道不守诺言的后果。”)
“整整一盒洗衣粉都洒厕所地板上了。看到这乱七八糟的样子,我非常生气。洗衣粉不是用来玩的。快去拿一个袋子、扫帚和簸箕,别弄得整个屋子都是。”
(代替“看看你干的好事。晚上不许看电视!”)
这些表达都是在对孩子说:“我不喜欢你做的,我希望你多加注意。”。我们期待孩子长大成人以后,当他做了后悔的事情,他能反思:“我能做什么事情可以改正我的错误,把过失弥补回来。”而不是“我做的事情证明我毫无价值,该受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