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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岁,我在家乡的中学教书。
男朋友去了北京,他在那里的一所著名高校读研究生。
临行前,他信誓旦旦,他说:“放假了,我就回来看你。”然而一个学期后,他却提出分手,他对我说:“你不过是个小学校毕业,小地方教书的。”
我气得浑身发抖,握着电话,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此后的那段时间,眼前老是浮现前男友的笑脸,耳畔却回响着“小学校毕业”、“小地方教书”的刺耳话语。
我害怕监考,监考是绝对的寂静,我总是默默发呆,学生在前面挥汗如雨地考试,我却在教室的最后一排以泪洗面。
有一天,我发觉新闻联播中出现天安门的镜头,我都会想在北京的某人是不是在这里意识到我是小学校毕业,小地方教书的,那一刻,我突然惊醒,不能再这样下去,他就是我的对手,我要将他打倒。
半年后,我报名考研;一年后,我考上了前男友所在的著名高校。
我曾很长一段时间,一天只睡五个小时,课间十分钟都拿来背单词;我曾累倒在红笔飞扬的试卷上——那一天,考完研,我还有八个班的卷子要改,第二天就要出成绩。
如果没有那句话,没有那个人,没有打倒他的决心,我不会改变已经稳定的工作和生活。
当我拎着行李出了北京火车站,当我正式成为那所著名高校的一员,我见到前男友却发现中间隔了两年,我已经不认识他,他在我心中突然模糊一片,失去意义,也许他的意义在于是我的心理对手。
有时甚至想,如果没有假想敌,我的今天会怎样?
“他怎么就不饿啊?”我斜眼瞟了一下过道那边的王旭,他正从书包里往外掏书,真题集锦,看样子,打的还是持久战,一时半会儿完不了。
12点了,偌大的教室里,只剩三个人,除了我们两个,还有一个吃完饭回来趴着睡觉的。我肚子里边的空城计都不知道唱了多少遍了,看似在埋头苦读,书上密密麻麻的小字一个也没看到眼里,精神食粮远不如食堂里的土豆炖牛肉有吸引力,啊呀,王旭,你想熬死我啊?
早上7点半,洗漱停当,我就扛着沉沉的书包直奔自习室,早餐随身携带,就地解决。从下定决心考研的那天起,我早餐地点就从宿舍搬到了教室,不为别的,就是为了节省时间。
当然,日子一旦模式化,自习生活就变得枯燥乏味了。每天就在宿舍、自习室、食堂三点间往返,除了书包就是水杯,第二天升起的太阳如同复印机的开始键,逐条COPY昨天的一切。
真是有点后悔,为什么放弃保研呢?不然,我现在可能正在哪里游山玩水,抑或是徘徊在哪个商场,为一件衣服犹豫不决。原来的专业适合做研究,很难找工作,我自认不是那种能两耳不闻窗外事潜心钻研的人,所以还是换个好找工作的专业吧。
备战研究生考试的日子好比坐长途大巴,如果没人陪伴,跟你交流,没准儿你中途就下车了。王旭就是跟我一起放弃保研,另投他处的同班同学。我们要考的专业一样,但他要考回老家,我则留在本校。在茫茫考研大军中,这勉强也算志同道合了。尽管我们平日里并没有过多的来往,谈不上熟悉,但我认为,在心理上找个伴儿还是很重要的。
他是不是也要找个一起坐车的人,我不得而知。只是,每天我们都在那间自习室里碰面,8点左右到自习室,各自找位子坐下,直到晚上熄灯赶人的哨声响起。漫长的十个小时中,我们从来不聊天。最多也就是打水的时候碰上了,笑笑,问一句“复习得怎么样了”,当然,谁也没打算从对方那里得到确切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