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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没有公平 高招就没有自主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6日 09:33   大河网-河南商报

  王攀(商报评论员)

  8名复旦大学教授联名请求学校破格录取一个“天才”。但因高考成绩6分之差,省招办拒绝投档。陕西省西安市高新一中的高三应届生孙见坤征服了教授的心,也摸到了大学的门,却“搞不定”招办的章。(8月25日《中国青年报》)

  复旦大学和陕西省招办都没错,复旦大学执意招录,是想不拘一格选人才;而陕西省招办拒绝,是担心一旦开了这个先例,今后会有越来越多的考生以大学和教授的坚持为由,而对其他考生造成不公。 

  这就是中国高考改革的命门:一方面,想突破高考这一应试教育体制下选拔人才方式的局限;另一方面,又想用高考这一“不最坏的制度”来确保教育公平。由于无法保证公平,任何大学招生制度的改革都会处在持续不断的争议之中。 

  2010年北大自主招生试点中学校长推荐制,让全国39所中学校长实名推荐,被推荐的考生可以降低30分被北大录取。由此引发了社会热议。在铺天盖地的声音中,民众一边倒地反对,关键在于怕一些具有推荐权力的校长徇私舞弊。 

  事实上,这种担心不是没有。在1977年恢复高考之前,我们也是推荐制上大学,结果呢,上大学成了一部分强势群体的特权;即使现在在高考这一确保公平“不最坏的制度”的面前,每年各种徇私舞弊、侵犯高考公平的现象也几乎让人审美疲劳。

  高招自由存在的前提是,这个社会要以诚信为主。不仅需要当事人的自觉——靠内心的良知约束自己,还需要社会有一套完整的系统——靠外在的制度来约束当事人不诚信的行为。

  一些发达国家采取的是一种社会安全号。每个人都会有一个安全号,就像身份证号码一样终身相伴。在这一安全号下,每个人的行为,是否诚信,都会留下记录。因为人人都知道有一个明确的制度在约束自己的行为;因为人人都知道一旦不诚信,就会终身受损,寸步难行。所以,即使心中想徇私舞弊,在实际中也是万万不敢。 

  说到底是我们没有一套诸如社会安全号的制度。事实上,缺少这一制度,影响的岂止是高考改革,目前我们社会诚信中的劣币驱良币现象,更是这一制度阙如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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