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考民”英语科目100%、藏语文和汉语文各占50%、藏数学(文/理)100%、藏综合(文/理)100%,以上科目相加所产生的总成绩参加普通类高校的录取;“民考民”藏语文100%、汉语文100%、藏数学(文/理)100%、藏综合(文/理)100%,以上科目相加所产生的总成绩(英语成绩作为参考)参加民语类高校和专业的录取。
藏语文使用“五协”命题试卷,藏数学(文/理)和藏文综/藏理综试卷使用全国统考的翻译卷,汉语文、英语科目为全国统考卷。
②以汉语文答卷“民考汉”考生:语文、数学(文/理)、文综/理综、“加试藏语文”、英语。语文、数学(文/理)、“加试藏语文”、英语(120×1.25)各科成绩满分为150分,文综/理综满分为300分。
“民考汉”英语科目100%、语文和“加试藏语文”各占50%、数学(文/理)100%、综合(文/理)100%,以上科目相加所产生的总分成绩参加普通类高校的录取。“民考汉”语文100%、“加试藏语文”100%,数学(文/理)100%、综合(文/理)100%,以上科目相加所产生的总分成绩(英语成绩作为参考)参加民语类高校和专业的录取。
语文、数学(文/理)、文综/理综、英语科目为全国统考卷,“加试藏语文”为自命题。
4.哈文和蒙文考试科目与2014年相同,所用试卷另行通知。
5.统考语种:全国统考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6.英语听力测试:按照《关于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英语听力测试有关事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5]6号)执行。英语听力成绩是高校录取考察的重要依据,2015年我省英语科目听力暂不计入高考[微博]总分,录取时供招生院校参考。
7.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舞蹈学类统考按《关于印发<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舞蹈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的通知》(甘招办发[2014]85号)执行;体育专业统考按《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统一招生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2014版)》执行。
8.英语口语和徒手画测试工作,由考生按照院校招生章程和个人情况选择报考,入校后学校负责测试;若测试不合格,由招生院校负责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第四十四条 考试工作流程:
1.第一科考前1小时,其他每科考前50分钟,监考人员到考点办公室集合,考点负责人点名后交待本科考试有关注意事项(从第二科起,还须小结前科考试情况),并现场主持抽签,确定监考人员的监考考场。
2.考前35分钟,主考、监考共同从考点办公室领取试卷、答题卡(注意核对所领试卷袋及答题卡科目是否为本场开考科目,检查试卷塑料膜袋、试卷袋和答题卡袋是否有破损,同时在不启封塑料膜袋情况下查看试卷袋上“工”字封签是否完好)、条形码、考生座次表(含照片)、草稿纸等,两人同行直接进入考场。
领送试卷(卡)的考点办公室与考场之间须设立“监考人员专用通道”。监考人员领送卷、卡全程须在考务工作人员视野范围内(领送试卷、卡的考点办公室与考场不在同一栋楼的,须在户外行进途中设置“警戒线”)。
3.考前25分钟(第一科为考前30分钟),考点统一发出考生进入考场的铃声信号,监考人员组织考生有秩序地从前门进入考场,并核对准考证、身份证,指导考生对号入座。待考生入座后,由主考向考生宣讲《考前的话》(附件6)和有关注意事项;监考负责分发草稿纸,除外语科只发1张8K白纸外,其余各科均发两张。
4.考前20分钟,监考人员分发答题卡,检查答题卡正反两面(如出现字迹模糊、行列歪斜或单面缺印等现象,需要启用备用答题卡),并指导考生填写答题卡上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同时监考人员开始给考生答题卡粘贴条形码,将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指定的红色条形框中(粘贴时再次确认考生填写的考号和姓名)。条形码一律横贴,即条形码准考证号从左向右方向排列。贴好后,监考人员要当众提醒考生认真核对条形码上的姓名和准考证号是否相符,如有错误,考生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如发现条形码断号、断码和考生姓名、考号与《准考证》信息不符时,监考人员应先准许考生继续答卷,并记录在《考场记录表》,同时上报考点。
5.当监考人员在发卷(卡)过程中,发现缺卡少卷时,应立即通知流动监考员迅速向考点办公室报告,并启用备用卷、卡(考点不得将末尾考场的卷(卡)或缺考考生的卷(卡)挪到缺卡少卷考场使用)。启用时,必须使用统一的启用报告(报告格式详见附件16)。
6.考前10分钟,主考在随机抽取两名考生检查试卷膜袋及试卷袋密封状况完好并签字后,当众拆封试卷。试卷启封后,先清查科目、份数(防止试卷叠套)是否相符,若发现试卷有差错,要立即报告考点主任。
7.考前5分钟,考点统一发出分发试卷的铃声。
8.考生拿到试卷后,主考应提醒考生先查看试卷科目是否与本场开考科目一致,同时引导学生检查试卷页码是否完整,试卷有无污迹、破损、漏印或字迹不清等。如发现问题,考生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启用备用试卷,然后考生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
9.开考铃响后,考生开始作答。
10.开考后,主考在考场前台监视,监考打开教室后门(前门不关),持考生座次表(含照片)再次逐个核对考生在试卷及答题卡上所填写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是否正确;核对准考证、身份证、考生座次表上的照片是否与考生相貌相符;核对考生答题卡上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考生准考证信息一致。若有不符,应立即报告考点办公室处理。
11.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但不允许离开考点。
12.开考25分钟后,由监考人员负责填涂缺考考生答题卡上的“缺考标记”,填写准考证号,在“姓名”栏内写上“缺考”字样,粘贴条形码。末尾考场对空白试卷和空白答题卡,在空白卷姓名栏和空白答题卡的姓名栏内填写“空白”字样。
13.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对于试卷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予当众答复,考点通知试题更正时应及时板书当众公布。
14.监考人员应监督考生按规定答题,认真填写《考场记录表》(详见附件15),如实记录当场考试情况,并签名(两名监考人员)确认。
15.如有考生违纪、作弊,监考人员应及时制止,并在《考场记录表》上记载其违规行为;对考生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等予以暂扣;还要通知流动监考人员迅速向考点负责人报告,考点负责人应及时核实有关情况,作出处理意见;《考场记录表》作为考生违规事实的依据,两名监考人员及考点负责人必须分别签名确认;考点办公室有关考试工作人员要向违纪、作弊考生告知违规记录的内容,对暂扣的考生物品应填写收据。
16.考试终了前15分钟,主考应当众宣布所剩时间,提醒考生注意掌握答题进度。
17.考试终了铃响,主考应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题。按照试卷在上,答题卡居中,草稿纸在下的顺序清点、整理好,放在课桌上,然后双手放下坐立,待监考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收齐并清点无误后,主考宣布退场,考生有秩序的离开考场并在考点指定的地方等候,等考点发出离开信号后方能离开考点。
18.考生出考场后,监考人员应首先检查答题卡的数量,再检查考生试卷、答题卡所填写的姓名、准考证号是否准确,依次按准考证号顺序(包括缺考考生答题卡、缺考卷)从小号到大号分别收集好考生答题卡以及试卷、草稿纸、考场记录表。最后,将答题卡按准考证号顺序(同侧同面)检查一遍,无误后,清理考场、关闭门窗,两人同行直接到答题卡验收室。
19.试卷及答题卡的验收与封口
①省招办不再向各地提供备用封签,各考点如发现封签破损、漏装等情况,须自行准备与卷袋或卡袋封口尺寸相同的白纸作为备用封签进行封装,由主考和考点主任分别在封签上签字,并加盖考点公章。同时,如实填写《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使用备用试卷、答题卡、备用封签报告单》(详见附件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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