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待高考[微博]加分的态度上,今年高校呈现出三类态度:有些高校完全承认各地高考加分政策;有些高校在投档阶段承认高考加分;还有一些高校对高考加分的态度暧昧模糊。
(6月23日《中国青年报》)
笔者认为,高校才是高等教育的责任主体,承担着录取、培养学生的职责,对于优先录取什么样的学生,高校不必盲从加分项目,理当拥有更多的发言权、决定权。
实际上,各个高校各具特色,选择学生应有不同的标准。譬如,对于考生的“二级运动员”称号,有些体育特色院校愿意优先录取,有些院校可能并不看重。
如何解决这一矛盾?笔者认为,一方面,各地应尽可能压缩高考加分项目,没有必要的、可能导致弄虚作假的加分项目应一律取消。另一方面,应赋予高校对高考加分项目的“认可权”。
如此,不仅让高校拥有更多招生自主权,而且有利于遏制高考加分乱象——那些不合理的高考加分项目,将会受到越来越多高校的抵制,直至其自然消亡。晏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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