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不公”,具体来说就是指贫困子弟交不起学费。
我国的基尼系数2003年已高达到0.461。这个数据说明社会两极分化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而高校收费增长过快已成为生活困难家庭的沉重负担。新华社2001年1月发布的对
北京14所高校的调查显示,贫困生占25%。“贫困”的概念主要来自于社会两极分化;而“贫困”的事实是相对的,主要表现在:
首先是城乡差距:据推算,2004年我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应该是8000元左右,而农村仅不到3000元,相差几乎是两倍。其次是行业差距:个别行业的收入是全国人均收入的几百倍。再其次是城市之间的差距:2004年北京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6万元,而沈阳是8100元,他们几乎相差一倍。
面对这样一种收入差距和贫困状况,假定高校(仅以北京中等水平的高校为例)的“第二本科”的收费在5000元以上,“第三本科”1万元以上,那么,再加上生活费等支出,即使收费最低的高校,对于贫困阶层来说也意味着每年支出在万元以上,这个数据已经大大超过了我国人均收入水平。最近有新闻说,以前有因病致贫的现象,而现在出现了因上大学致贫的说法。
重要的是,家庭受教育程度与收入成正相关:北京最近的一个调查结果表明,2004年北京收入最低的为未上过学的群体,他们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050元。收入最高的为研究生群体,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568元;并且,他们之间的收入差距正在拉大,由2003年的2.1∶1上升到2004年的2.6∶1。这项调查告诉人们,许多贫困家庭由于没有受到高等教育的家庭背景原因而交不起学费;而由于上不起大学又反过来决定了他这个未来“户主”的家庭背景;从而形成了“锁定”循环。
这就是“高教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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