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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实现与孩子在人格上的平等

http://www.sina.com.cn 2005/11/01 15:37  新浪教育

  一 真正实现与孩子在人格上的平等

  家长与孩子的区别有性别上的、年龄上的、知识上的、阅历上的、能力上的、经济收入上的……惟独没有人格上的。受封建社会君臣父子观念的影响,中国的父母与子女、长辈与晚辈、成人与孩子从来就与“平等”两个字不搭界。所以尽管“父母与子女,老师与学生在人格上是平等的”的观点早已经提出很多年了,专家们为给孩子们争得“平等权”没少呼
吁和呐喊,但是从实际效果来看并不尽如人意。一方面是家长们对于“平等”理解有误,无限提高孩子的地位,维护孩子的权威,对孩子言听计从,百依百顺,在家里孩子的话就是“圣旨”,孩子的要求就是命令,家长必须执行。有人也许会说“这是极个别现象”,但我却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这种表面上的“平等”,实质上的娇宠,在相当一部分家庭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曾经有一次家访,正赶上一家三口在吃晚饭。吃到一半时已经上初一的孩子顺手拿起一个苹果就啃,我说了一句:“饭没吃完怎么又吃上水果了?你爸妈也不说你呀?”这个女儿立即冲着她父亲说:“你问他敢说我吗?我借他一个胆他也不敢,说话比我声音高了都不行!”只见这位父亲温文尔雅地一笑了之。

  我见过许许多多这样的场面:孩子在学校门口等家长来接,家长因故来迟了,孩子大发雷霆,家长百般赔罪;在商场高档鞋柜台前,常常可以听到这样的话:“你自己挑吧,喜欢哪双咱就买哪双。”公共汽车上,有了一个座位往往是十几岁的孩子坐下,40岁左右的妈妈站着;还有诸如孩子经常在家里乱发脾气,父母在孩子面前唯唯喏喏,孩子要钱说要100元不给50元等等,我见得真是太多了。

  这种现象看起来给了孩子极大的民主、自由、平等的空间,彻底丢弃了传统的家长专制,但实际上却走入了另一个极端——溺爱、娇惯,演变成了孩子对父母、甚至对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的专制,这是不正常的,也是很可悲的。

  另一方面是家长们在潜意识中拒绝接受与孩子的平等,放不下家长的架子,“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我过的桥比你走的路还多”,“子不教父之过”,“棍棒之下出孝子”等等传统观念多多少少还留在我们的记忆中,使得家长们有意无意地以居高临下的姿态管理和教育自己的孩子,形成了命令多、协商少,指责多、鼓励少,批评多、表扬少,指挥多、指导少,怀疑多、信任少,打击多、肯定少的教育方式。一个中学生说上中学后父母用的最多的词就是“不许”和“应该”,还有“轮不上你来教育我”之类的话,时间长了他就不爱搭理父母了。这是典型的有中国特色的教子之道,能怪孩子不接受吗?

  那么什么是人格呢?《辞海》上解释为“个人的尊严、价值和道德品质的总和”。《现代汉语词典》则更细的列出三种涵义,一是“人的气质、性格、能力等特征的总和”,二是“个人的道德品质”,三是“人的能作为权利、义务的主体的资格”。根据我个人的理解,所谓“人格上的平等”之“人格”,就是指后者而言。对于孩子来说,他们虽属未成年人,还有他们所不能履行的义务,但是他们有独立思考的权利、发表见解的权利、与父母平等对话的权利、保护自己隐私的权利、玩的权利、休息的权利……家长们如果真的能够意识到这一点的话,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把“平等”还给孩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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