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北省政法干警申论真题(本硕类)

2013年09月23日16:57  华图公务员 微博   

  【资料1】

  新华社记者从9月4日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获悉,全民阅读立法已列入2013年国家立法工作计划,总局将争取在年底形成较成熟方案提交务院法制办。目前,全民阅读立法起草工作小组已草拟《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初稿。

  专家认为,全民阅读是一个系统工程,设立国家级的全民阅读条列以规范和保障各类阅读活动非常必要,其法律化意义重大。今年3月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专门成立了全民阅读立法起草工作小组,草拟了条例初稿。下一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还将通过征求部委意见、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地方调研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各界意见,继续修改完善。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民阅读工作中需要立法推动解决的主要问题包括:我国国民的平均阅读水平低于世界文化强国水平,需要采取有力的推进保障措施;未成年人阅读善不容乐观,亟待改善;国民阅读公共资源和设施不足、不均衡;阅读内容良莠不齐,需要积极引导和扶持;全民阅读工作缺乏统一规划、组织保障和经费支持。

  2012上海书展暨“书香中国”上海周上,时任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阎晓宏表示,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阅读水准仍然较低。欧美国家年人均阅读量约为16本,北欧国家达到24本,而我国年人均阅读量仅为6本。

  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院长郝振省介绍,严谨的国际阅读率比较研究显示,当下韩国国民人均阅读量约为每年11本,法国约为8.4本,日本在8.4~8.5本之间。这些数据虽然没有网上流传的几十本那么高,但明显高于我国的国民人均阅读量,确是一个显著的事实。

  【资料2】

  “阅读立法是好事情,应该支持。”重庆一中教师彭福慧盛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彭福慧说,现在的年轻人真正爱读书的并不多,希望阅读立法能够推动全民阅读。彭福慧认为,一个热爱读书的民族,整个国家的文明程度也会进一步提升,“从这个意义上说,读书不仅仅是个人的事情。”从事旅游职业的罗海华也认为全民阅读立法很有必要,“通过读书,人们的道德修养能够在潜移默化中得到进一步的提升,社会也会多一些文明和理性。”

  也有不少网友对全民阅读立法提出了自己的质疑,“阅读这么秘密的事情,需要立法来培养吗?立法的,那要阅读多少书才算合法?阅读量不够,还要把我关起来吗?”

  对于“不看书,就要被关起来”的说法,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律师向芸表示,这种想法是对全民阅读立法存在误解。向芸指出,从该条例的名称就可以看出,这是一促进型立法。立法机关设立这类法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引导、激励一些基础性、薄弱性或具有特别价值或潜力的群体、区域或行业的、产业的发展。

  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透露,《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将包含以下几个部分:一是成立国家全民阅读指导委员会,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资源,形成合力;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国家长[微博]远战略;解决全民阅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二是设立国家全民阅读节。三是进行全民阅读立法,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推动全民阅读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四是制定全民阅读规划,作为开展全民阅读的指导性文件。五是建立国家阅读基金,建设全民阅读重点工程。

  向芸表示,从以上几点看,这些行为的责任主体都是政府,是说政府需要为促进全民阅读做实事,为普通人阅读提供制度或物质的保障,不是去限制普通百姓,更谈不上“不阅读违法”。

  【资料3】

  读不读书,读什么样的书,花多少时间来读书,还原本是一件属于个人爱好范畴的事,如今却要用法律来约束这种个人自由,到底应该还是不应该?网友们自是各种吐槽,也有各种叫好。

  支持派有三大理由力挺立法。

  理由一:阅读现状堪忧,约有一半国人很少读书。今年“世界读书日”前夕,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发布了第十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结果,这个调查结果表明,去年我国人均纸质图书阅读量为4.39本,仅比2011年增长不到0.04本,远低于韩国的11本,法国的8.4本,日本的8.5本,美国的7本……而且约有50%的国人承认“读书很少”。如是“阅读现状”令人堪忧,这也是网友支持全民阅读立法的重要原因。

  理由二:政府为百姓提供阅读条件是好事。许多网友表示,如果全民阅读能像全民健身一样,在公园设免费的阅读亭、在公交站牌设免费的书刊亭,方便每位读者阅读,造福的就是全社会。

  理由三:阅读立法,国际社会早已有之。例如韩国早有《读书振兴法》,俄罗斯也颁布有《民族阅读大纲》,美国也有《卓越阅读法》,都是各国为推进图书、出版、阅读、公共图书设施等提供的国家保护措施。我国出台这一法令,不仅仅是追随国际大势,更是出于对普通百姓终身教育、素质提升的一种保护。

  在力挺派高喊立法有理时,反对派的声音也毫不示弱,他们提出了两大反对立法的理由。

  理由一:阅读是私人行为,不该用立法来培养。有网友表示,兴趣暗最好的老师,提高阅读量需从培养阅读兴趣开始,总不能立法强制规定,每个公民每年必须读多少多少本书吧?即使强制实施,能入脑入心吗?

  理由二:法律上量化阅读指标,这个不靠谱。有网友提出疑问:“每个人的实际情况都不同,立法的话阅读标准该怎么界定呢?”对于阅读立法一事,更多网友第一时间冒出来的想法就是,“如果我不读书,会不会被关起来。”

  想到法,就想到惩,甚至想到刑罚。《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会是这样一部法律吗?记者请教法律专家后得知,以上想法存在误解。从该条例的名称就可以看出。这是一种促进型立法。专业人士表示,促进型法律是一种新兴的法律现象,与传统的管理型法律不同。促进型法律的特点是较少甚至没有设置法律责任。有人形象地说这是一种“软法”,它是国家干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手段。此类法律文本中的责任主要包括行政主体责任、其他主体责任以及援引其他法律等形式。换句话说,如果百姓对阅读不满意,意味着地方管理部门“促进阅读”不力,责任在政府。

  【资料4】

  “阅读立法”的消息甫一传出。立刻引发了广大网友的疑问。之所以会形成“不读书会判刑”的误解,是因为许多人依然把“阅读立法”当做传统意义上以管制性、约束性规范为主要内容的管理型立法。事实上,近年来,一种被称为“促进型立法”的立法现象正在形成,它是对管理型立法的重要补充,重在提倡、促进某项事业的发展。目前我国直接以“促进”命名的法律就有《就业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等。

  “阅读立法”是典型的“促进型立法”,它更强调政府的公共责任,倡导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参与。从相关部门负责人的介绍中,我们也不难看出。“阅读立法”更多的是在明确政府层面的责任,强调政府应该加大智力和财力的投入。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中提出要解决“全民阅读公共资源和设施不足、不均衡;阅读内容良莠不齐,需要积极引导和扶持;全民阅读工作缺乏统一规划、组织保障和经费支持。

  2012上海书展暨“书香中国”上海周上,时任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阎晓宏表示,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阅读水准仍然较低。欧美国家年人均阅读量约为16本,北欧国家达到24本,而我国年人均阅读量仅为6本。

  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院长郝振省介绍,严谨的国际阅读率比较研究显示,当下韩国国民人均阅读量约为每年11本,法国约为8.4本,日本在8.4~8.5本之间。这些数据虽然没有网上流传的几十本那么高,但明显高于我国的国民人均阅读量,确是一个显著的事实。

  【资料2】

  “阅读立法是好事情,应该支持。”重庆一中教师彭福慧盛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彭福慧说,现在的年轻人真正爱读书的并不多,希望阅读立法能够推动全民阅读。彭福慧认为,一个热爱读书的民族,整个国家的文明程度也会进一步提升,“从这个意义上说,读书不仅仅是个人的事情。”从事旅游职业的罗海华也认为全民阅读立法很有必要,“通过读书,人们的道德修养能够在潜移默化中得到进一步的提升,社会也会多一些文明和理性。”

  也有不少网友对全民阅读立法提出了自己的质疑,“阅读这么秘密的事情,需要立法来培养吗?立法的,那要阅读多少书才算合法?阅读量不够,还要把我关起来吗?”

  对于“不看书,就要被关起来”的说法,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律师向芸表示,这种想法是对全民阅读立法存在误解。向芸指出,从该条例的名称就可以看出,这是一促进型立法。立法机关设立这类法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引导、激励一些基础性、薄弱性或具有特别价值或潜力的群体、区域或行业的、产业的发展。

  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透露,《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将包含以下几个部分:一是成立国家全民阅读指导委员会,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资源,形成合力;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国家长远战略;解决全民阅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二是设立国家全民阅读节。三是进行全民阅读立法,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推动全民阅读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四是制定全民阅读规划,作为开展全民阅读的指导性文件。五是建立国家阅读基金,建设全民阅读重点工程。

  向芸表示,从以上几点看,这些行为的责任主体都是政府,是说政府需要为促进全民阅读做实事,为普通人阅读提供制度或物质的保障,不是去限制普通百姓,更谈不上“不阅读违法”。

  【资料3】

  读不读书,读什么样的书,花多少时间来读书,还原本是一件属于个人爱好范畴的事,如今却要用法律来约束这种个人自由,到底应该还是不应该?网友们自是各种吐槽,也有各种叫好。

  支持派有三大理由力挺立法。

  理由一:阅读现状堪忧,约有一半国人很少读书。今年“世界读书日”前夕,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发布了第十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结果,这个调查结果表明,去年我国人均纸质图书阅读量为4.39本,仅比2011年增长不到0.04本,远低于韩国的11本,法国的8.4本,日本的8.5本,美国的7本……而且约有50%的国人承认“读书很少”。如是“阅读现状”令人堪忧,这也是网友支持全民阅读立法的重要原因。

  理由二:政府为百姓提供阅读条件是好事。许多网友表示,如果全民阅读能像全民健身一样,在公园设免费的阅读亭、在公交站牌设免费的书刊亭,方便每位读者阅读,造福的就是全社会。

  理由三:阅读立法,国际社会早已有之。例如韩国早有《读书振兴法》,俄罗斯也颁布有《民族阅读大纲》,美国也有《卓越阅读法》,都是各国为推进图书、出版、阅读、公共图书设施等提供的国家保护措施。我国出台这一法令,不仅仅是追随国际大势,更是出于对普通百姓终身教育、素质提升的一种保护。

  在力挺派高喊立法有理时,反对派的声音也毫不示弱,他们提出了两大反对立法的理由。

  理由一:阅读是私人行为,不该用立法来培养。有网友表示,兴趣暗最好的老师,提高阅读量需从培养阅读兴趣开始,总不能立法强制规定,每个公民每年必须读多少多少本书吧?即使强制实施,能入脑入心吗?

  理由二:法律上量化阅读指标,这个不靠谱。有网友提出疑问:“每个人的实际情况都不同,立法的话阅读标准该怎么界定呢?”对于阅读立法一事,更多网友第一时间冒出来的想法就是,“如果我不读书,会不会被关起来。”

  想到法,就想到惩,甚至想到刑罚。《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会是这样一部法律吗?记者请教法律专家后得知,以上想法存在误解。从该条例的名称就可以看出。这是一种促进型立法。专业人士表示,促进型法律是一种新兴的法律现象,与传统的管理型法律不同。促进型法律的特点是较少甚至没有设置法律责任。有人形象地说这是一种“软法”,它是国家干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手段。此类法律文本中的责任主要包括行政主体责任、其他主体责任以及援引其他法律等形式。换句话说,如果百姓对阅读不满意,意味着地方管理部门“促进阅读”不力,责任在政府。

  【资料4】

  “阅读立法”的消息甫一传出。立刻引发了广大网友的疑问。之所以会形成“不读书会判刑”的误解,是因为许多人依然把“阅读立法”当做传统意义上以管制性、约束性规范为主要内容的管理型立法。事实上,近年来,一种被称为“促进型立法”的立法现象正在形成,它是对管理型立法的重要补充,重在提倡、促进某项事业的发展。目前我国直接以“促进”命名的法律就有《就业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等。

  “阅读立法”是典型的“促进型立法”,它更强调政府的公共责任,倡导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参与。从相关部门负责人的介绍中,我们也不难看出。“阅读立法”更多的是在明确政府层面的责任,强调政府应该加大智力和财力的投入。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中提出要解决“全民阅读公共资源和设施不足、【资料1】

  新华社记者从9月4日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获悉,全民阅读立法已列入2013年国家立法工作计划,总局将争取在年底形成较成熟方案提交务院法制办。目前,全民阅读立法起草工作小组已草拟《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初稿。

  专家认为,全民阅读是一个系统工程,设立国家级的全民阅读条列以规范和保障各类阅读活动非常必要,其法律化意义重大。今年3月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专门成立了全民阅读立法起草工作小组,草拟了条例初稿。下一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还将通过征求部委意见、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地方调研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各界意见,继续修改完善。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民阅读工作中需要立法推动解决的主要问题包括:我国国民的平均阅读水平低于世界文化强国水平,需要采取有力的推进保障措施;未成年人阅读善不容乐观,亟待改善;国民阅读公共资源和设施不足、不均衡;阅读内容良莠不齐,需要积极引导和扶持;全民阅读工作缺乏统一规划、组织保障和经费支持。

  2012上海书展暨“书香中国”上海周上,时任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阎晓宏表示,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阅读水准仍然较低。欧美国家年人均阅读量约为16本,北欧国家达到24本,而我国年人均阅读量仅为6本。

  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院长郝振省介绍,严谨的国际阅读率比较研究显示,当下韩国国民人均阅读量约为每年11本,法国约为8.4本,日本在8.4~8.5本之间。这些数据虽然没有网上流传的几十本那么高,但明显高于我国的国民人均阅读量,确是一个显著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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