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应当为人师表,老师有这种不轨的行为,而学校又不处理,只能杀一儆百来解决问题。”
前不久,中国政法大学大四学生付成励在接受司法机关询问时亲口说出了杀死同校老师程春明的动机。
这一惨剧发生在2008年10月28日18时40分左右,当时程春明正准备面对19名学生讲课,被径直走来的素不相识的付成励一菜刀砍在脖子上,当即死去。付成励则在砍死老师后镇定报警,并一直坐在教室里等待警察的到来。
据报道,付成励交代说,杀程春明的动机有两个:报复和“杀一儆百”。所谓报复,付成励解释说:“程春明在自己和女朋友之间留下了太多的阴影,分手这个事情和程春明有很大的关系。”至于“杀一儆百”,付成励说:“程春明和这个女孩在一起的时候已经是已婚男人……他不配称为老师,根本不为人师表。”并且,“以前有学生向学校告发过类似的事情,但学校不管,没有用。”
依照其“杀一儆百”的说法,付成励俨然是替天行道者。然而,这是真的吗?付成励这样做,有没有更深层的心理原因呢?
要回答这一问题,就需深入地去审视付成励、陈某和程春明的这一实际上并不算错综复杂的关系,尤其需要深入地去分析付成励的成长历程。
综合各媒体的详细报道,付成励、陈某和程春明之间的故事脉络如下:
2003年,陈某成为政法大学一年级学生,并与留法回来的法哲学教授程春明有了为期约一年的恋爱关系。
作为留法教授,程春明才华横溢,个性突出,喜欢穿红格子西裤,戴颜色鲜艳的领带,喜欢作诗和吟诗,常有惊人的独特言论,好激动地争辩。并且,他与陈某恋爱期间,确已是已婚男人,但感情已陷入危机,最终这段婚姻与2006年结束。
2007年4月,正在读大三的付成励与已是研究生的陈某相识。同年8月,两人确定恋爱关系。随后在去北戴河旅游时,陈某向付成励透露,她以前和程春明有过性关系。
10月国庆节期间,付成励带陈某回天津见父母,对父母明确说,这就是他要娶的女孩。
然而,付成励越热烈越投入,陈某却越冷淡越疏离。2008年年初,她向付成励提出分手。2008年7月,两人正式分手。陈某两次提出分手时,付成励都威胁说要杀掉程春明。
2008年10月28日,付成励杀掉程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