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岁清华IT男过劳死是可耻的悲情

2015年04月08日10:43   教育专栏  作者:刘义杰  

  清华[微博]计算机硕士,深圳36岁的IT男张斌,被发现猝死在酒店马桶上,凌晨1点,他还发了最后一封工作邮件。据悉,为赶项目常,他常常加班到早上五六点,又接着上班。死前一天,他跟妈妈说“太累了”。(4月7日《南方都市报》)

  36岁值得黄金年龄,清华的学历本来注定着他可能有一个美好的未来。但这一切戛然而止,他的孩子去年才出生,18岁外出读书,18年后,终于有机会接父母来过一下好的生活,甚至许诺过段日子陪父母出国看看,但结果呢?梦想化为了泡影,自己孤单一个人凌晨死在酒店的厕所里,没有知道,更没人关心。

  死前一天,他跟妈妈说:“我太累了”,实际上,太多的人都在这样告诉父母和妻儿,累并坚持着,亚健康地生存着竟成了生活的常态。一个随机对100名分属于20个行业的“80后上班族”进行的调查显示:60%的人“经常加班”,10%的人“偶尔加班”,加班者中月平均加班超过20个小时的多达65%。而调查对象中有逾七成人认为自己处于“过劳”的状态,换句话说,每个人都处在“危险的边缘”。

  当大部分人都处在“过劳死”的边缘,年轻的员工“过劳死”事件频出,不能不说这是一种可耻的悲情,在此,让我们将时空置换到农耕社会,多少年来何曾有听说过,谁干农活累死了?前段时间,世卫组织最新报告指出,每年超300万中国人 “过早”死,记得当时媒体报道之后,一组关于测算个人寿命的表格在微博上受到热捧。如今随着深圳36岁的IT男张斌的去世,预防过劳死的自救贴又在网上热传,但不得不指出的是,单凭个体的自救过劳死的局面难以改变。

  首先,我国对“过劳死”一直缺乏足够的重视。过劳死并不是一个医学概念,而其他国家它是一个法律概念,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视同为工伤,但因为过劳死法律缺位,长时间持续加班的情况,是否被视为工伤还需要法院判定。其次,我国长期存在吃得苦中苦、甘于奉献、战天斗地的主流价值观宣传,导致加班文化成为了社会的正常现象。由此也就导致了,对于长期加班的企业,法律惩处缺位。2011年,在日本因急性心力衰竭死亡的中国籍研修生蒋晓东,事后被认定为“过劳死”。其妻子就成功的向其当时工作的金属加工企业“FUJI电化工业”索赔约575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441.3万元)。在立法中明确规定如果疲劳过度导致死亡被认定为劳动灾害(相当于我国的工伤),可以提起劳灾保险申请,导致于为了预防企业员工工作过度影响健康甚至导致“过劳死”,日本政府拟出台新的法律,要求企业确保员工休息时间,包括强迫员工休假。

  今年年初,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手机腾讯网对21609名网友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39.4%的受访者原先享有的福利全部或者部分被取消,奖励休假或休养成受访者的最大梦想福利。一方面是对休假健康方式的渴望,另一方面是普遍存在的加班现象。由此追问,过劳死,谁之过?就不难得知了,罪不在个人哪!

  但愿清华男过劳死,能让更多的人意识到过劳死是可耻的悲情,它牵扯着的有相关部门对国民健康的制度保障,在医疗卫生方面的投入等,也折射了一个国家对待公众生活质量和生命价值的关注。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白领 过劳死 清华男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推荐阅读

热文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