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与老外恋爱结婚的宝典,大家感受一下,不要太认真哈!
平等和自由是美国的核心精神,而这种精神也自然而然的渗透到美国人的爱情观中。 美国人的交往有四个界限分明的阶段,在每个阶段对于双方都是自由的,如果要逾越这个阶段,就必须要经过深思熟虑了。
1、one night stand(一夜情)
在美国,一夜情是在正常不过得了,有一夜情的前提是自己没有下三个阶段的对象,如果有,就是一件严重的事情。这里的one night stand并没有任何色情的成分,其中并没有任何金钱的交易,在一些酒吧,舞厅,甚至大街上这些公共场所,往往在第一眼相见,郎有情妾有意就很自然而然的发生one night stand。最主要的前提是要尊重对方的意愿,只要有一方不愿就很难发生。双方都同意的话不发生都难。 在美国,one night stand的期限是第二天的中午,期限之前,如果还有互相有意思,就会交换一下联系方式,之后一方就会离开,如果仅仅就这一次,双方之间就不会再有任何关系,没有什么对对方负责任,因为互相尊重便是最大的负责任。
2、sleep together without live toghter(交往,但不同居)
同居在美国人眼里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所以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双方是不会同居的,(friends里的钱德勒想和莫尼卡同居就下了很大的决心)非同居的交往意味着双方保有各自的大部分隐私权,可以去约会,可以看电影,但是一方不必知道对方的工作,对方的家人或对方的朋友,这种交往是纯粹的感情之间的交往,建立在绝对平等的基础上,没有利益的纠葛,一方如果觉得交往期间并不随意,就会立刻提出分手,而对方也必须尊重这个意愿,所以最终生活在一起很少是非自愿的。而中国人如果sleep together,就会视对方为男女朋友,见家长[微博],见朋友,调查对方的经济状况,看看有没有什么不良背景,一旦交往,对方的隐私大部分会被窥得一干二净,更直接的导致了分手的难度,一方失去了感觉不是立刻提出分手,更多的是在意对方,会认为对方如果还有感觉,自己便有义务维持这份关系。从而在一起了便很难分开,于是义务代替了平等,责任代替了自由。
3、live together
一般在双方交往很长时间还没有什么大的摩擦后,一方提出live toghether,另一方一般会同意(如果有一方不同意,那么一辈子都别想)。一旦live together,意味着双方的关系有了很深层次的提高,双方自愿交给对方自己大部分的隐私,体现了对彼此的信任,但是live together并不意味着要结婚,在live together的过程中,双方就会深入的交换对结婚的观念,如果观念不一致,双方不但不会结婚,甚至不会再同居下去,比如一方希望要孩子而另外一方坚决不想,那么一般如果两方都不愿意妥协的话那么就决不会勉强结婚,在尊重对方的理念下,便会分开。
4、mariage
mariage在美国人眼中是最重要的事情,它和sleep together以及live together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所以很多美国人年龄很大了才结婚,而之前他已经和对方相处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因为结婚意味着它触及到了双方最深层次的利益--财产。同居的双方虽然住在一起,但是有着各自独立的财产,而mariage就不一样了,财产便成为公有,这要建立在多么大的信任上的一个决定,所以往往同居十几年,感到谁都离不开谁,才会结婚。草率的结婚会引起很大的财产争议。大家可以联想一下尼可和汤姆克鲁斯的离婚。
总之,这四个阶段的界限非常明确,想要从一个阶段跨入另外一个阶段,则需要双方在平等和自由基础上的一致同意,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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