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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丹青语录 |
贺卫方语录 |
直接原因 |
二十四位各地考生中,五名入围,然因外语不过关而搁置。首次接受研究生报考,约八人,无一通过两课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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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法学研究生入学考试设计存在着相当严重的缺陷,考两张综合卷涵盖多达十门课程,后果却是削弱了考试应有的专业偏向。 |
体制原因 |
没完没了的表格、会议、研讨、论文,加上满坑满谷的教材———艺术学院从未像今天这样臃肿庞大,像今天这样充斥办学的教条。 |
即便教师都反对,决策者却依然我行我素,理由是这种研究生入学考试模式乃是教育行政部门的意旨。 |
无法忍受 |
对任何一位想当艺术家的青年,今日的考试制度是不折不扣的荒谬与侮辱。 |
这些人(偏科学生)只能被排除在外了,结果必然是研究生中太多考试型而非研究型人才。 |
考试弊端 |
人的才气,性情,素质,统统变成了表格数字,从这些表格上根本看不出考生是怎样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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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四个名额却只有一个过关,老实说,这样的考试对于学生而言也是很不公平的。 |
教育目标 |
确立一位艺术学生葆蓄终生的品格,这品格,就是陈寅恪的名句:独立之人格,自由之思想。 |
在已经有了以实务人才为指向的法律硕士之后,法学硕士基本上应致力于培养学术人才。 |
结论 |
我发现我受不了。
要做我自己,只有离开体制。 |
弱者的选择也许只能是退避,我决定自2006年起,不再招收法律史专业研究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