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6日讯(记者 张晨)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中国银行今天在京正式签署2010至2014学年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中国银行将在未来4年继续承办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并为高校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教育部部长袁贵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肖钢出席签字仪式。
据了解,自2004年以来,中国银行一直承办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在财政部、银监会、人民银行的支持和协调下,经过教育部和中国银行的共同努力,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稳步推进。6年来,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贷款人数超过60万人,贷款金额超过100亿元,获贷学生占在校学生总人数比例达到13.4%,基本实现了“应贷尽贷”的目标。此外,中国银行还主动承担了279所地方高校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中行承办助学贷款的高校占全国公办普通高校数量的1/4左右,贷款金额达131.06亿元,占全国公办普通高校贷款总金额的1/3,帮助126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走上了求学之路。
签字仪式上,双方表示将继续密切合作,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新局面,为切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进教育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中国银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中央部门高校领导和资助工作人员参加了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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