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方杰
考生收到多份录取录知书,这种情况尽管每年出现,每年都受到舆论激烈的批评,特别是对考生信息的泄露,给部分“野鸡高校”带来可乘之机,甚至大肆行骗,受到严厉查处。但从另一个方面也可以看出,现在高校竞争也越来越大了,读大学不再“难于上青天”,对广大考生,特别是落榜考生而言,应该说是好事情。
今天,“双向选择”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法则,考大学要双向选择,找工作要双向选择,甚至谈婚论嫁也要双向选择,多一个选择的途径,也许并不是什么坏事情。在美国,高中毕业生可以参加多场考试,可以被多个高校录取,考生可以权衡自己的爱好、兴趣、经济收入状况灵活地选择高校,未尝不可以借鉴。
只是我们要规范的是,高考录取的流程,高校既能全面完整地选拔可造之材,考生也能最大可能地找到适合自己深造的舞台,两相结合,相得益彰,有时候并不一定是知名度的攀比。至于对考生信息的保密,这不仅是纪律问题,更是法律问题,完全可以通过立法打击的角度来加以规范和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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