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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一贫困生可补助8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1日 10:00   大河网-大河报

  本报讯 《郑州市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人员考取高中高校一次性救助实施方案》出台,今年考取高中和大学的贫困学生,可申请一次性救助金。高一低保家庭新生可获得5000元补助,大一低保家庭人员每生可获得8000元一次性补助。

  高一贫困生:最多可获5000元

  根据规定,实施一次性救助的学校是指根据国家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学历教育的郑州市各类普通高中学校,包括公办学校、公办学校的分校、民办学校、完全中学的高中部、普通本专科院校附属的高中部。

  凡具有郑州市居民户口,现有且连续享受郑州市城市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待遇(以下简称低保家庭)、郑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待遇半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当年8月31日)的人员;为今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参加河南省统一中招考试,被郑州市普通高中学校正式录取,在教育部门审批注册学籍并就读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学生在秋季学期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一次性救助标准为:低保家庭人员每生5000元,低收入家庭人员每生2500元。一次性救助资金不直接发给学生,由学校代为管理。救助资金应首先用于受救助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电教代办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等学习费用,其次还可用于其在校期间的住宿费、学生健康体检费和弥补生活费不足等。救助款必须在受救助学生高中毕业前支出完毕。

  大一贫困生:最多可获8000元

  申请大一新生贫困补助的学生,需同时具备:郑州市居民户口;现有且连续享受郑州市城市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待遇(以下简称低保家庭)、郑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待遇半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当年8月31日)的人员;普通高中、综合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技校)应届毕业生;经招生考试部门录取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教育在校生。

  学生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在一周内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毕业学校在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提出救助申请后应及时向录取高校发函核对学生录取相关信息。

  待录取高校回函确认相关信息属实后,按录取高校回函所附账户汇付救助资金。

  一次性救助资金不直接发给学生,由学生毕业学校直接汇款给录取高校,学校不得以资金不到位为由拒绝执行救助政策。一次性救助标准:低保家庭人员每生8000元,低收入家庭人员每生4000元。

  凡符合招生政策跨行政区域就读的高中新生和毕业生所需相关经费,按照所在高中学校的隶属关系安排资金;享受政府或社会其他形式资助的学生,不再重复享受此项政策。

  中等职业学校(技校)学生的救助工作按照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和郑州市免学费等相关政策执行,不再享受考取高中一次性救助政策。

  □首席记者 张可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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