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了解到,截至9月10日,全市已有1.1万多名大学生申请助学贷款获得通过,并且贷款额度都是每年6000元,贷款金额总计约9062万元。另外,我市今年已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8.13万人次,已发放资助资金1.36亿元,做到了“应助尽助,应贷尽贷”,切实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问题,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据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各级学生资助机构健全,并且拓宽资助渠道,通过各级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工作领导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社会爱心人士共同努力,学生资助成效显著;贫困学生资助政策日趋完善,完成了从幼儿园到大学生的无缝接轨。如学前教育段资助政策,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的家庭 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入园补助金资助标准平均每人每年1000元。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享受生活费补助的对象,是在我市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制学生,以及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农村民办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优先资助特殊教育学生、农村特困群众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的子女、孤儿、低收入家庭子女和独生子女。资助标准为小学生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1250元。
高中贫困学生资助政策,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并已建立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在校1至3年级学生。资助标准:一等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2000元/年,二等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 每生1000元/年。另外,市政府给予城市及农村低保家庭子女就读市区公办高中段学校免收学费资助政策(择校生除外),免学费对象为就读市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柳州市 (含六县) 户籍城镇、农村低保家庭子女。免学费补助标准按学校经物价部门批准收取的学杂费标准进行减免。
中职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城市家庭困难学生免除学费 (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库区移民[微博]子女、扶贫异地安置家庭子女、低保人员家庭子女、退伍士兵、国办福利机构大龄孤儿等5类特定人员,全部纳入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此外,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按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发放。
(记者 赖柱武 通讯员 桂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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