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小学女生交不起学杂费服毒自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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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10/08 14:33 新浪教育 | |||||||||
【事件回放2】 广西“小学女生交不起学杂费服毒自杀” 时间:2001年9月7日 地点:广西大化
2001年9月3日,广西大化瑶族自治县一乡办主任谭某违反关于农村小学试行“一费制”的规定(即农村小学一学期学杂费为每人60元), 2001年秋季,擅自提高乙圩乡小学的收费标准:一年级100元,二年级110元,三年级125元,四年级140元,五年级150元,六年级160元,并以乙圩乡教管办的名义将收费标准通知书印发到全乡各小学,要求按该通知执行。 2001年9月6日,该乡小学生谭某携带100元人民币到巴岩村小学报读四年级,由于该乡教办的规定,谭某未能报名注册。2001年9月7日,谭某因无法交足学费不能上学而在家中服毒自杀,在社会造成恶劣影响。 经过法院审理此案,以滥用职权罪判处被告人谭某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两年。 【声音 观点】 “贫贱人家百事哀”、“一文钱难倒英雄汉”是对贫穷贴切的形容。消除贫穷是全世界一直为之奋斗的目标,联合国将每年的10月17日定为“消除贫穷国际日”。我们在喟叹和同情贫穷孩子尴尬处境的同时,也为有世界银行行长詹姆斯·沃尔芬森这样执著善良的老人和北大学子刘默涵这样坚强乐观的贫困女孩而感到欣慰与希望。 ——中国政法大学 张虹 我们生活在城市中,享受着城市带给我们的一切方便和繁荣,我们可能意识不到110、125、140或是160元钱,对于一个只有100元钱的农村孩子意味着什么;我们可能也不会去考虑,令我们引以为豪的GDP增长,是以不给九亿农民提供公共服务,不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不发给退休工资……为代价的,我们也还是为数不多的还向农民收税的国家之一啊。 有这样一句话:我们看得见理想,我们也看得见现实,我们所看不见的,是从现实到理想之间的路,但无论如何,我们都得走下去,“在路上”是我们的生命状态。其实中国的富强之路也许不是那么的迷离,只要我们每个“在路上”的人不要放弃努力,老老实实的办点实事。 ——中国政法大学 段冬梅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