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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论文的模板:反向驳论式

http://www.sina.com.cn 2005/11/03 11:30  新浪教育

  第三种结构:反向驳论式

  这种结构常用于驳论性的文章之中。驳论是通过驳斥敌论点,证明它是错误的、荒谬的,从而证明自己观点的正确性。驳论可分为驳论点、驳论据和驳论证三种。常用的驳论方法有直接反驳、反证法、归谬法。

  为了便于大家理解记忆,本大侠引入数学的观念,为大家讲解。

  ——直接反驳

  运用论据或推理,直接证明敌论点是错误的方法。

  我们可以列举正面的事实。用数学思维来理解,就是为了论证A不等于B的观点是错误的,我们可以采用穷举法,论证A1=B、A2=B、A3=B……所以,A=B。

  如魏巍的《驳“实惠”论》:

  有一些人说:“学雷锋,不实惠。”实惠与否,要看对谁说。雷锋在风雨之夜送人母子回家,就使这个劳动妇女和她的孩子得到实惠。他在车站上乐呵呵地为大家扫地,就使来往的旅客得到实惠。他把节省下的钱捐给了公社,就使这个公社得到实惠。这些,怎么能说不实惠呢?

  段首摆出错误论点,再提出“实惠与否,要看对谁说”,使是非很容易辨别,然后就以雷锋本人的事迹作为例子,三例连用,说理充分。

  我们也可以列举反面事实,对比驳斥。也就是为了论证A等于B的观念是错误的,先论证A1、A2、A3均不等于B,而且A1、A2、A3比A更应接近B,所以A不等于B。

  鲁迅《“友邦惊诧”论》:

  日本帝国主义的兵队强占了辽吉,炮轰机关,他们不惊诧;阻断铁路,追炸客车,捕禁官吏,枪毙人民,他们不惊诧。中国国民党治下的连年内战,空前水灾,卖儿救穷,砍头示众,秘密杀戮,电刑逼供,他们不惊诧。在学生的请愿中有一点纷扰,他们就惊诧了!好个国民党政府的“友邦人士”!是些什么东西!

  三个“不惊诧”和一个“惊诧”相对照,不仅使“友邦”与中国人民为敌的反动本质原形毕露,而且也有力的驳斥了国民党政府在电文中对学生的无耻诬蔑。

  ——反证法

  为了证明对方的论点是错误的,可以先证明与其相矛盾的另一论点是正确的,这就是所谓反证法。

  我们可以论证相反的观点,得出原观点是错误的结论。也就是为了论证A是错误的,先论证“非A”这个观点是正确,得出A是错误的。

  鲁迅在《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中,为了驳斥“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这一错误论点,就提出“我们有并不失掉自信力的中国人在”这个正面论点,然后运用古往今来的事实,证明这一论点的正确性,从而驳倒了反面论点。

  我们还可以通过假定情节,来批驳错误观念。就是为了论证A是正确(错误)的,先确立一个“非A”观念,并且假定支持“非A”观念的具体情况“非A1”、“非A2”、“非A3”,通过非A1、非A2、非A3的错误(正确),得出“非A”的错误(正确),从而得出A的正确(错误)。

  魏巍的《个人与集体》:

  假定:在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我们国土的那些年月里,大家抱定“人人为自己”的各顾各的态度,请问,还有没有我们民族的独立与生存?

  作者用“假定”来检验错误论点,不需要太多的说理分析,错误观点便在事实面前碰得粉碎。

  王安石《读孟尝君传》:

  不然,擅齐之强,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尚何取鸡鸣狗盗之力哉?

  针对孟尝君过城门时使用鸡鸣狗盗招数现象,王安石用“士可南面制秦”的假设从反面来论证,从而批驳了“世皆称孟尝君能得士”的观点。

  ——归谬法

  先假定对方的论点是对的,然后以它为前提,推导出一个明显荒谬的结论,从而证明对方论点是错误的。为了论证A是错误的,先假设A是对的,然后由A得出B是对的,由B对得出C是对的,但由于C显然是错误的,所以A显然也是错误的。

  请看一段文字:

  如果按那些政治“精英”们所述的理论来分析,只会产生这样一个现实:即凡是走上资本主义私有化道路的国家,全部或至少大部都比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得快。但可惜的是,这种现实还不存在,这种材料在现实的世界上还没有。

  再请看鲁迅的一段话:

  同学同泳,皮肉偶尔相碰,有碍男女大防。不过禁止以后,男女还是一同生活在天地中间,一同呼吸着天地中间的空气。空气从这个男人的鼻孔呼出来,被那个女人的鼻孔吸进去,又从那个女人的鼻孔呼出来,被另一个男人的鼻孔吸进去,淆乱乾坤,实在比皮肉相碰还要坏。要彻底划清界限,不如再下一道命令,规定男女老幼,诸色人等,一律带上防毒面具,既空气流通,又防抛头露面。这样每个人都是……喏!喏!

  这段话用以讽刺国民党的地方官僚禁止男女同学同泳。先假设论敌的观点正确(有碍男女大防),然后运用逻辑推理将其推到极致(男女之间呼吸空气的交流,实在比皮肉相碰还要坏),最后得出一个荒谬的结论(人人都要戴上防毒面具),从而证明论敌的论点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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