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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教育改革大事记http://www.sina.com.cn
2007/01/17 19:39 精品购物指南
1988年9月23日 国家教委发言人就中小学收费问题发表言论指出,不能把合理收费和不合理收费混为一谈。根据《义务教育法》,在实施义务教育阶段不收学费,只收杂费和书本费。 1993年8月24日 国家教委召开电视会议,要求尽快解决当前基础教育面临的教育经费短缺,拖欠教师工资,乱收费,初中生辍学较多等突出问题。 1994年11月11日 国家教委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出路在改革,要求学校改变“应试教育”模式,严格课时,控制考试。 2000年1月3日 教育部发出《关于在小学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紧急通知》,并组织国家督学对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贯彻落实《紧急通知》的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2002年1月25日 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快教育发展,北京推出了多项改革新举措继续扩大普通高中规模,为普高招生提供8万个入学机会(比前一年增加1万人),争取优质高中招生规模占总额的50%,为中等职业教育提供8万个入学机会。同时,北京投入8千万元支持优质高中建设,改善50所高中办学条件。 2004年 北京市宣武区“小升初”取消电脑派位,学生可以通过学生学校双向选择、特长生专门测试等8种途径入学。 2006年 教育部出台的《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表明2007年高考艺术类招生将有六大变化,包括艺术高职招生必须制定分省计划、预留10%本科招生计划调节生源不均、取消中等艺术学校推荐免试生、所有考生的数学成绩全部计入总分等。 2006年9月1日 新《义务教育法》正式施行。新《义务教育法》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为核心内容,旨在保障农村贫困地区孩子享受九年免费义务教育,使近1.8亿处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学生受益。 2007年1月5日 面对“重点高中择校费过高”、“优质教育资源短缺”的呼声,教育部在这一天表示,2007年将大力推进中考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推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制度,逐步推广将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的招生制度。另外,教育部将加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力度,把高校的办学资格、招生计划、收费项目与标准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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