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2010年报考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务员注意事项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16日 08:27   新浪教育

  新浪教育讯 2010年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国家公务员考录工作开始,以下为:报考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务员注意事项。

  一、报考要求通过司法考试职位的考生,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并在备注栏里注明证书编号。已参加了2009年司法考试且本人认为有把握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也可以报考,须在备注栏里注明,如以后未取得不能参加面试。

  二、报考要求本科阶段为法律专业职位的考生,须在备注栏里注明本科所学专业。报考办公厅档案处的考生,须在备注栏里注明本科和硕士所学专业及所取得学位名称。报考计划财务装备局财务处的考生,须在备注栏里注明硕士所学专业及所取得学位名称。

  三、高检院所有职位均要求考生的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考生须在报名时已经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四、考生个人信息要填写完整,“学习经历”、“社会工作经历”须完整、连续,不得出现空白时间段。兼职工作的经历,须注明“兼职”。

  五、基层工作经历的年限要填写准确,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和兼职工作经历,不能计算为基层工作经历。

  六、现身份为公务员的考生,须在备注栏里注明试用期是否已满。现身份为在读的非应届生的考生,不得报考。

  七、在职报考者,须在面试前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并传真至010—65288520。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二OO九年十月十五日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公务员频道 公务员论坛 公务员博客圈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Powered By Google

更多关于 国家 公务员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