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其中一酒坊老板交待,他们的酒比正式厂家生产的白酒便宜,主要是度数作假,明标30度的白酒,实际只有22度左右。这家酒坊所售的60度酒只为8元/公斤,而该地区的60度自酿酒价起码要10元/公斤,不然一定亏本。
增城市麻车村查处的某“三无”作坊也是如此。该酒坊设在一平房内,紧靠建筑工地,四处满布灰尘。进入屋里,一股股呛鼻的酸臭味扑面而来。室内光线昏暗,苍蝇飞虫数不胜数,只有几件简单的酿制米酒的材料工具和基本的酿酒材料,如大米、酒饼、酒酲等,大水桶、木柴、铁铲等杂物则随意堆放。他们从酒楼食肆收购回空酒瓶,装了米酒后再卖给客人,一斤米酒按不同度数售价1.5元到2.5元不等。
5. 华兴金果食品厂位于高州市的偏远山区。破陋的家庭小作坊工场里,一袋袋不脱壳和脱壳脱核的桂圆浸泡在近百个半人高的胶桶里,用手拿起来,发出一股刺鼻的防腐剂酸味。茂名市质监部门抽样化验报告显示:该厂生产的荔枝、桂圆罐头和鸳鸯糯米饼含有食品加工业中严禁使用的亚硫酸盐、亚硝酸盐添加剂物质成分。
6. 央视《每周质量报告》对家喻户晓的山东“龙口粉丝”进行了曝光,称其“晶莹剔透”是用农用碳酸氢铵化肥,甚至用氨水直接提取下脚料淀粉,添加增白剂的手法做出来的。曝光后,在北京市场龙口粉丝无论什么品牌都立即全面下柜接受检查。
各大超市、肉菜市场不再销售标有天坛、东土阜、金城、坤宝、三塔、三利和中村这七种劣质粉丝。但如龙大、龙盛、旭珠其他品牌的“龙口粉丝”仍在大卖,商家仍将其摆在显眼的位置,而消费者也对其宠爱有加。
7. 1996年,我国出台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就规定,禁止将苏丹红一号作为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生产。但是,在我们将苏丹红列为食品禁用物之后10年,我们从来没有查过苏丹红,不仅如此,事到如今,我们甚至连认定苏丹红的方法和标准都成了问题。禁而不查,查而无标准可循,无法据可依,这使得苏丹红一号在我国明令禁止其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情况下,依然作为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暗藏达10年之久,同时也给今日的执法查处工作带来尴尬。
在长达近1个月的苏丹红一号围剿风暴中,在中国市场上,竟无一家企业主动向消费者发布警示,向执法部门通报情况,有的只是刻意的隐瞒,百般的狡辩,千方百计地推卸责任。但是,“我国没有苏丹红一号”的话音未落,3月2日,北京有关部门就在广州生产的亨氏辣椒酱中检出“苏丹红一号”。3月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紧急宣布,有关部门从广州生产的亨氏美味源辣椒酱中检出“苏丹红一号”毒素。亨氏(中国)在没有对自己的产品进行检测的情况下,就匆忙宣布自己的产品不含“苏丹红一号”,结果自食其果并受到舆论的谴责。
8. 有关部门监管思路的不到位、处理问题的简单化以及监管过程中的若干漏洞,使得苏丹红一号这样严重危害人们身体健康的致癌物在被我国有关法规禁止达10年之久后才被发现。
苏丹红事件说明,中国的食品安全之战,目前还停留在哪里出现“敌情”,就在哪里开辟战场的被动“防御阶段”。同时也说明,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规定都比较粗放,缺乏具体的评判标准,还缺少一个更为完善的食品安全法规。此外,目前食品卫生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仅限于对报送样品进行检查,很少直接到市场上进行抽查,这导致了食品生产企业的屡屡跟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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