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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44)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2日 15:08   新浪考试

  (4)名誉权: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法人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5)婚姻自主权: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2. 身份权

  身份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特定身份而享有的民事权利。包括:

  (1)荣誉权:是指民事主体就其获得的有关组织授予的荣誉称号而享有的民事权利。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公民的、法人的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身份权。

  七、诉讼时效的起算、中止、中断

  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权,即依法丧失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的法律制度。

  根据《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这就是说,诉讼时效的起算需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权利受到侵害,二是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但是,如果从权利受到侵害时起,超过二十年的,即使权利人不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也不能受到法律保护。

  诉讼时效的中止指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之内,由于某种法定事由的出现,致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因而法律规定暂时停止诉讼时效的进行,待阻碍事由消失后,诉讼时效又继续进行计算。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主要是:(1)权利人因不可抗力而无法行使权利,如因战争。(2)权利人无法克服的障碍和其他特定事由。如权利人或义务人一方死亡。

  诉讼时效的中断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权利人行使权利的行为,使已经进行的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待法定事由消除后,时效期间又重新开始计算。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主要是:(1)起诉。起诉指权利人以提起诉讼的方式要求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2)请求。请求指权利人直接请求义务人履行义务的催告通知。(3)承认。承认指义务人对权利人承认其权利存在的表示,亦即义务人表示同意履行义务。

  八、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法律规范或违反合同所应当承担的不利的法律后果。民事主体承担民事责任一般应具备以下要件:(1)行为人违反法定或约定的义务实施了违法行为;(2)违法行为使他人遭受了损害;(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4)违法行为人要有过错,即有故意或者过失。

  1.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1)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归责的根据和最终要件。加害人主观上有过错或过失才可能承担责任,“无过错即无责任”,“谁主张则谁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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