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浪考试 > 资格考试 > 正文

注会税法答疑汇总问题六

http://www.sina.com.cn 2005/08/25 15:49  中华会计网校

  1.【问题】教材中提出到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那么,外商投资企业在国内的分支机构和子公司是否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解答】如果外商投资企业在国内的分支机构和子公司属于我国法人,比照内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如果外国企业在国内的分支机构和子公司不属于我国法人,而是外国企业分支机构,则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2.【问题】外资企业不需要缴纳城建税,但是如果外资企业是增值税等流转税的扣缴义务人,是否需要同时代扣代缴城建税?

  【解答】按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的规定,外资企业不是城建税的纳税人,但如果外资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城建税纳税义务人的

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时,应按城建税的规定同时代扣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3.【问题】教材中提到“城建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三税’同时缴纳”,如何理解?这里所谓的“实际缴纳”,是指实际应缴纳还是实际已缴纳,换言之,就是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的计算缴纳,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还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

  【解答】“城建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三税’同时缴纳”,是指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也就是纳税人当期实际应缴纳的‘三税’税额,而不是已缴纳的‘三税’税额,税收上实行权责发生制。缴纳期限分别为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法定缴纳期限。例如某企业某月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是200万元,销项税额是300万元,本月实际缴纳增值税100万元,那么,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100万元。

  4.【问题】城建税不单处滞纳金和罚款,但纳税人滞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时,肯定也滞纳了城建税,在处以滞纳金和罚款时,要不要将滞纳的城建税的数额,也作为计算应处的滞纳金和罚款数额的计算基数?

  【解答】是的 ,如果纳税人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因偷税被处以滞纳金和罚款时,也需要同时计算城建税的滞纳金。

  5.【问题】“一国领土都属于其关境”这个说法对不对?

  【解答】这种说法不对,虽然大部分领土都有属于关境,但是由于存在自由港等特殊地区,所以领土不等同于关境。

  6.【问题】关税中的“货物”和“物品”有何区分?

  【解答】“货物”是指贸易性的进出口商品;“物品”是指入境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是非贸易性的进出口商品。比如同是10台电脑,如果是为了经营进口的就是“货物”,如果是私人带入国内使用的就是“物品”。

  7.【问题】什么是关税税则和税目?

  【解答】关税税则又称为海关税则。它是一国对进出口商品计征关税的规章和对进出口的应税与免税商品加以系统分类的一览表。目前我国进出口税则的商品分类采用了海关合作理事会制定的大多数国家海关通过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的关税政策依不同商品名称名目分别制定不同的税率。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必须按所列税率计征税款。因此,进出口税则是我国征收关税的一项主要法律依据。

  海关税则一般包括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海关课征关税的规章条例及说明;另一部分是关税税目税率表。

  关税税率表主要包括税则商品分类目录和税率栏两大部分。

  税则商品分类目录是把种类繁多的商品加以综合,按照不同特点分门别类简化成数量有限的商品类目,分别编号按序排列,称为税则号列,并逐号列出该号中应列入的商品名称。商品分类的原则即归类原则,包括归类总则和各类、章、目的具体注释。

  税率栏是按商品分类目录逐项订出的税率栏目。我国现行进口税则为四栏税率,出口税则为一栏税率。

  8.【问题】以到岸价格成交的进口货物如何计算完税价格?

  【解答】如以我国口岸到岸价格(通常称CIF价格)成交的,或者以到达我国口岸的价格加佣金,或到达我国口岸的价格加保险费成交的,可将成交价格直接作为完税价格。

  这是指货物在我国口岸成交的三种情况,可用公式表述如下:

  成交价格=在我国口岸成交的价格(CIF价格)=完税价格

  成交价格=到达我国口岸的价格+佣金=完税价格

  成交价格=到达我国口岸的价格+保险费=完税价格

  9.【问题】以国外口岸离岸价格成交的进口货物如何计算完税价格?

  【解答】如以国外口岸离岸价(通常称FOB价格)或国外口岸到岸价格(它与上述定义的我国口岸价格不同)成交的,应另加从发货口岸或国外交货口岸运到我国口岸的运杂费(包括运费、佣金等费用)、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

  这是指货物在国外口岸成交的情况,可用公式表述如下:

  完税价格=成交价格+运杂费+保险费

  =国外口岸离岸价格(FOB价格)+运杂费+保险费

  在国外口岸成交的情况下,完税价格内包括的运费、保险费和其他杂费,原则上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计算,若无法得到实际支付金额时,也可以外贸系统海运进口运费率或按协商规定的固定运杂费率计算运杂费,保险费则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保险费率计算。因为保险费是按完税价格的一定比率来征收的,因而上式只是表明了完税价格的内容,并不能真正计算出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完税价格的计算公式应为:

  完税价格=(FOB价格+运杂费)÷(1-保险费)

  其推导过程如下:

  完税价格=FOB价格+运杂费+保险费,保险费=保险费率×完税价格

  可得:

  完税价格=FOB价格+运杂费+保险费率×完税价格

  完税价格=(FOB价格+运杂费)÷(1-保险费)

  有时为了计算方便,可以计算出常数,即:

  常数=1÷(1-保险费)

  完税价格=(FOB价格+运杂费)×常数

  通过计算,可以得到保险费率和常数之间的对应关系:

  如保险费率为1‰,其对应的常数为1.001001

  如保险费率为2‰,其对应的常数为1.002004

  如保险费率为3‰,其对应的常数为1.003009

  如保险费率为4‰,其对应的常数为1.004016

  10.【问题】如何理解“离岸价(FOB)、到岸价(CIF)、成本加运费(CFR)”?

  【解答】离岸价(FOB):也称为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条款。这是指当货物于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其交货义务。这意味着买方从此时起,应负担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及损坏的风险。也就是说在货物于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该货物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就转移给买方了。

  到岸价(CIF):也称为成本加运保费(指定目的港)条款。是指卖方除负有在CFR条款下的同样义务外,还必须就运输中买方负担的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对货物保险。卖方签订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卖方的责任自货物越过在目的港的船舷时起转移给购买方。也就是说在货物于指定目的港越过船舷时,该货物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就转移给买方了。

  成本加运费(CFR):也称为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条款。这是指买方必须支付成本和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必需的运费,但货物交到船上以后的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因故而发生的任何额外费用,则自货物越过装运港的船舷时起,卖方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就转移给买方了。

  11.【问题】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和其他劳务费,要计入关税完税价格,那么,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的包装费、运费和其他劳务费,是否也要计入关税完税价格?

  【解答】根据我国关税法的有关规定,进口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的包装费、运费和其他劳务费,不计入关税完税价格。

  12.【问题】税法规定在计算关税的完税价格时,“买卖双方之间有特殊关系的,经过海关审定其特殊关系未对成交价格产生影响,或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能证明其成交价格与同时或大约同时发生的下列价格相近,该成交价格海关应当接受”,这里的“特殊关系”是指什么?

  【解答】这里的“特殊关系”是指关联企业关系。

  13.【问题】教材中指出:易货贸易按一般进口的估价办法确定完税价格,那什么是易货贸易?

  【解答】易货贸易通常是指根据两国政府间签订的易货协定,民间贸易团体达成的易货协议以及进出口双方签订的易货合同所进行的一种贸易方式。它的特点是:进口和出口直接相连,交易双方互有进出,货物品种相当,对等交易,出口平衡或基本平衡。

  14.【问题】如何理解“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以成交价格为基础,出口货物成交价格中含有支付给国外的佣金,如与货物的离岸价分列,应予扣除”?

  【解答】此项规定要求纳税人,如果其在开具出口发票时,分别在发票上列出出口的货物金额和佣金金额,那么出口人在计算纳税时,所支付的佣金就可以不计入成交价格;如果不单独列明的,计算征税。

  15.【问题】最常见的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解答】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增值税税率

  或=(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下一页]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教育频道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33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北京网通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