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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初一男生因偷窃而自杀

http://www.sina.com.cn 2005/10/08 14:23  新浪教育

  【事件回放5】 广东“初一男生因偷窃而自杀”

  时间:2002年5月16日

  地点:广东从化

  2002年5月16日早上6时45分,广东从化某中学初一学生文文(化名),在学校门前的小食店喝农药自杀,此事在当地引起了强烈震动。关于文文自杀的原因,学校的说法是,文文因为偷了老师的钱,没脸见人,心理承受力差而选择自杀;而文文的父母则认为,儿子自杀与老师要求文文在全班同学面前读检讨有关,是老师的教育方式失当导致了悲剧。

  在文文死后,警察在文文家找到了一份遗书,上面写着:“我做了对不起你们的事情,来生再做父母的儿子了……”整封遗书很短,但没有提到偷钱和老师要他检讨的事。

  【声音 观点】

  孩子犯错是难免的,所谓有教无类,老师不应歧视孩子,即使他们有过“前科”。同时,老师还要教会学生如何去面对错误,改正错误,而不能把所有的责任推给孩子,那样是不负责任的。另外,从这件事情上,可以看出文文心理上有一定的缺陷。不管客观条件如何,文文的反应比较暴戾,行为较为极端,这反映了在孩子的心理教育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缺失。因此,我们学校和家长,必须重视孩子的心理教育,创造条件,提高他们的心理素质。

  ——教育专家观点

  

青春期是童年与成人之间的连接点,青春期的孩子离开父母的怀抱,向社会迈出懵懂的第一步,外界的一切对于这些孩子来说都是新奇的,都会带来强烈的震撼与巨大的冲击。这就要求他们拥有良好的心态和健康的心理,这也要求老师和父母要注意满足青春期孩子的心理需求,注重培养他们乐观的人生态度和良好的生活品质;同时老师和父母还要加强与青春期孩子的沟通,帮助他们度过“青春危险期”。

  ——中国政法大学 张 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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