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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17岁少女遭同学歧视自杀

http://www.sina.com.cn 2005/10/08 14:23  新浪教育

  【事件回放12】江苏“17岁少女遭同学歧视自杀”

  时间:2004年5月19日

  地点:江苏盐城

  年仅17岁的少女徐莉莉(化名)是江苏盐城市某中学的学生,由于她的爷爷是劳改释放人员,父亲是残疾人,而母亲又是卖熏烧制品的小商贩,同学经常以她家人的身份嘲笑她。2004年5月19日晚,又遭同学嘲笑的莉莉向父母诉苦,却遭到母亲的指责,想不开的她竟然写下遗书,喝农药自杀。

  【声音 观点】

  学生的心理“扶贫”不容忽视。如今,人们大多重视学生的成长发育和学习上存在的问题,而不太关注学生的心理。莉莉不能正确面对同学们的嘲笑、讥讽,自尊心受到很大打击,再加上家长不重视,没有及时指导并解开她心中的疙瘩,以致她心理上无法承受这样的嘲讽,产生轻生的念头,酿成悲剧。它警示我们,学生的心理“扶贫”相对学习成绩更为重要。任课教师应时刻关注举止反常的学生,对那些心理存在问题的学生应主动进行追踪和引导,也要告诫学生们不要互相嘲笑。

  ——盐城市教育界人士声音

  自杀和他杀的情况不同,自杀是自杀人的主观意识导致的,外因只是自杀的诱发因素,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但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莉莉的自杀行为和某些同学的侮辱和嘲讽有必然的联系,也就是有明显的侵害人,莉莉的原告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部分赔偿。

  ——律师声音

  除了为莉莉感到惋惜以外,我想这个故事的最大意义在于,我们应该去反思一下我们的社会存在了什么样的问题,贫富差距、城乡差距、职业差距、地位差距,乃至生理的差距,都在人们的心理上造成了什么样的创伤?这些弱者谁去关心他们?关心可能是奢求了,也许该问一下,有谁可以真正保有一份同情,而不再去嘲笑他们?

  ——中国政法大学 段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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