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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学生被老师多次殴打而自杀

http://www.sina.com.cn 2005/10/08 14:23  新浪教育

  【事件回放10】 安徽“中学生被老师多次殴打而自杀”

  时间:2003年11月19日

  地点:安徽泗县

  2003年11月14日至19日的6天中,安徽某中学初中男生陈贤(化名)竟然被老师打了三次耳光。陈贤回家后,在委屈和气愤中写下了《告老师》和《家信》两封遗书,然后拿出两瓶农药喝了下去,经抢救无效,结束了年仅15岁的生命。

  陈贤在父母的眼里,是个内向又好胜的孩子。由于期中考试中,班主任卞老师在名次排序中出现失误,使其名次落在二十多名(实际应为第十名),致使他没有进入受表彰之列。

  11月14日晚,地理老师高某又误会陈贤在辅导课上的表现,打了他三个耳光。11月17日下午,在第三节自习课上,由于陈贤和另两个同学打扑克,卞老师发现后,将参与者都打了耳光。11月19日早晨,陈贤和另两名同学迟到了约20多分钟,卞老师认为其他两个学生由于离学校比较远,让他们进了教室,却让陈贤站在教室外面。之后,陈贤回家,声称要状告老师,爷爷带他到学校,又挨了老师一番教训,当日中午,惨剧发生。

  【声音 观点】

  由于种种原因,陈贤心理上受到一定打击,导致他对老师产生憎恨,认为两个老师不讲理,对他不公,不具备教师资格;加之该同学性格内向,父母不在身边,无人及时开导等因素,从而产生以死告倒老师的偏激心态,造成自杀身亡的悲惨结局。

  卞、高两人在教学当中,管理简单粗暴,出现多次殴打学生陈贤等人的现象,给学生造成严重的心灵创伤,尤其对陈贤的死亡应负直接责任。

  ——引自《关于××中学学生陈贤服毒自杀问题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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