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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辩证法考点概括之四对范畴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8日 11:45 文都教育
四对范畴 1.现象和本质辩证关系的方法论意义 ①现象和本质是统一的,所以能够通过现象认识事物的本质; ②现象和本质是对立的,又要求人们透过现象把握本质。 ③透过现象发现本质是科学研究的任务。 ④透过现象发现本质是认识的深化,但不是认识的终结。(深层次的本质) 2.必然性和偶然性辩证关系的方法论意义 ①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关系就是规律本身和规律的表现形式的关系。 ②必然性通过偶然性开辟道路,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 ③一方面,要重视必然性、规律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另方面,不忽视偶然性,要从偶然性中发现必然性。偶然性不仅表现必然性,而且对事物发展也起着重要作用。 ④要善于利用各种偶然性去推进工作。要重视“机遇”的作用,敏锐的发现并抓住机遇,实现发展。 3.原因和结果辩证关系的方法论意义 ①认识因果关系的客观普遍性,同唯心主义的“因果报应”论、神学目的论划清界限。 ②认识原因和结果的相互作用和复杂性,避免形而上学的简单化和片面性。 ③“凡事预则立”。正确认识因果联系,提高实践活动的预见性。 4.可能性和现实性辩证关系的方法论意义 ①现实性是指已经产生出来的具有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 可能性是指事物发展过程中潜在的东西,是包含在事物中、预示事物发展前途的趋势。 ②区分可能性的不同情况。 ③立足现实性,把握可能性。创造条件实现最有利的可能性。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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