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二 章 在英伦岛的飘忽生活中有一段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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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11/22 11:02 新浪教育 | |
第 二 章 在英伦岛... 在英伦岛的飘忽生活中,有一段让忆摩不堪追忆的经历。当时她离开剑桥刚到伦敦,李方在一栋双层住宅里租了一间房。伦敦满街堆积着这样的建筑,像一个模子里浇铸出来似的,不是同样的美观,就是同样的破旧。房东是单身,做点小买卖。或许不景气,或许想挣更多的钱,他把楼下的客厅改成自己的卧室,其余的全部出租。房间里家具相当简陋,惟一的衣柜由四片纤维板拼在一起,每次开关时就全身抖动,好像衰朽的老人行将崩塌的骨架子。地毯像是经历过两次世界大战,不光颜色黯淡,而且伤痕累累 只要一有空闲,李方就背着自己的作品到伦敦市中心的库克街和周围地区转,那里集聚着几十家享有国际名望的画廊。李方硬着头皮挨门挨户地往里闯,可惜没有谁对他的画感兴趣。李方并不灰心,说每天都有许多艺术家去那里碰运气,没准机会来了,挤进去了,每幅画的卖价至少也得上千镑。忆摩笑着说:那我就等着当阔太太喽!可是,嘴头的潇洒毕竟掩不住手头的拮据,日常花销呀,学费呀,房租呀,还得靠自己挣。 她到处找工。从地区报纸上她找到一则小广告,招聘照料小孩的保姆。忆摩认为自己英语好,做过母亲,年纪也不老,腿勤手勤,见工应无问题。女主人脸上挂着永恒的笑,像审嫌疑犯似地提了几十个问题,然后满口说好,要她回去等电话,可从此杳无音讯。 忆摩焦急地想拨电话去问,李方不许,说:无非是做保姆,有什么不得了,还少受点气! 忆摩说:一小时四镑钱呢,给麦当劳打工,累闭气了,也才三镑多点!李方见忆摩坐卧不宁,只好实说:我打过电话了。一团惊讶携着慌乱闪出忆摩的双眸。李方问:你真想知道? 忆摩不吭声,脸色青白,牙齿不住地咬嘴唇。李方不得不说,女主人其实根本不信任她,还反过来问李方:一个能忍心把幼小的儿子丢下不管的女人,会去爱别人的孩子吗? 成串的泪从忆摩的眼中洒落。越怕人捅,偏有人去捅。 那天她一整天都神志恍惚,吃饭时不小心撞翻了盘子,倒水时又失手打碎了茶杯。半夜李方睡得正香,忆摩把他推醒,问他:“你说,我真是那种女人吗?”李方一句话不说,伸手把她揽入自己怀里。肌肤的亲情到底难以抚平狂乱的心绪,好几次忆摩想去为自己申辩:我是好母亲,我爱孩子!但她始终有一种无力感:毕竟人家不是毫无根据地胡说。 她感到难以说清,于是就不愿说,隐藏的痛苦便成了治不愈的内伤,纠缠着像一缕拂不去的阴霾。她不知道该去怨谁:父亲?死去的丈夫?工作过的大学?出国终究是自己选择的,也没有谁推着、挤着、逼着你走。记得当时好像就剩下一个想法:不能不走。 忆摩早有出国读学位的愿望。这是个人人都想踏出国门的时代:想挣钱的,想跳槽的,想学点真本事的,想镀层金回来招摇风光的,也有的仅为了逃避:或因顶头上司的小鞋或因不美满的婚姻。忆摩从大学毕业到工作,身边相知的朋友同学陆续走了好几个,她却依然若无其事,一副气定神闲的模样。正奔走无门的小纯惊呼道:要是我有你的条件,早走了!这个条件就是她父亲。 忆摩不是不清楚,父亲在英国的老友故知肯定不少,门路自然不愁。父亲也几次提出要帮助她,但忆摩始终回避这个话题。她不愿意也从未想过离开父亲。她的心里总好像拖欠着什么似的那般沉重。 对于忆摩来说,世界上最陌生的词汇恐怕就是妈妈。刚刚庆祝过四岁的生日,她便失去了母亲。她也是第一次听到“肾癌”这个可怕的字眼。许多年后,当同样的打击再次出现时,首先闪过眼前的就是最后见到母亲的那一幕:整个躯体埋没在白晃晃的床单下,只剩一道模糊而虚白的线条。护士上前掀开白布,露出一张瘦骨嶙峋的惨白的脸,嘴是张开的。当遮尸布掠过母亲的脸孔时,带起了嘴角的一丝粘液,像浑浊的玻璃丝,越拉越长、越细,突然断掉了,就像那一直享受着的母爱在刹那间消散得无影无踪。 即使在病中,母亲依然很美,长长的睫毛下眼睛仍很清澈。你的眼睛很像你母亲,父亲常这样说。父母是在伦敦的新春欢宴上相识的,随后母亲回爱丁堡大学继续学业,父亲的示爱信便接踵而去。你母亲没有给我回过一个字,父亲曾不无伤感地说:当时在英国的中国女学生一个丑似一个,你母亲身后自然有大群穷追不舍者。有天父亲突然听说母亲因家里出事要提前归国,急忙赶到南开普敦码头送她。轮船就要启航,父亲仅来得及把一张便条塞进她手里。那便条上父亲只写了三个字“等着我”。四年后父亲在北京找到母亲,她仍等着他。每每父亲提及此事,总是不胜唏嘘喟叹。母亲撒手而去,父亲便成了忆摩生活的一切:从早起穿衣吃饭,直到晚睡铺床盖被。忆摩总忘不了父亲的那双大手,每天为她梳头扎小辫,那么轻柔小心,生怕碰痛了她。遇着委屈了,或有什么伤心处,她总是哭倒在父亲怀里,让泪珠滴滴落落,接受父亲柔声细语的安慰。 “文化大革命”中忆摩该上小学,却无学可上。那时父亲经常挨斗,有时一脸青肿,但只要回家,便教她读书。忆摩就是在这时听说了英国,更多的是有关剑桥:精美的教堂尖顶,古色古香的学院,玲珑巧致的方庭。学生们在穹隆彩绘的大厅里用餐,点着烛光,披挂着黑袍,座下的硬木板凳古旧得仿佛也有几百岁了。 她无法不同情父亲。当年在剑桥时,他是中国学生会的活跃分子,常去留学生中散发歌颂新中国的画片,那上面的工人、农民和面色红润的孩子们,个个欢天喜地,他也跟着欢天喜地。在聚餐会上,他领着大家高唱: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唱得热血沸腾,仿佛他正处在一片愁云惨雾的敌占区,急切地盼望着光明。在英国同学眼里,他是个热情的爱国者。1955年回国后,他却发现自己成了不讨人喜欢的人。他那种读书人的傲气清高,固执脾气,在一些人眼中就是狂妄自大、不识时务。父亲走路喜欢仰着头,这也错了,经常挨批,说他趾高气扬,目无群众。 父亲是学英国文学的,分到研究所管外文资料,每天上班下班,从早上8点到下午6点,像个平庸的办事员,生活可怕的平板、乏味。他的精力和时间都用来应付连绵不断的政治运动。 当时的社会就像是由一群专门整人的人和专门挨整的人组成。留洋的背景使他自然落入后一类。用父亲的话说,那些年,他的形象基本上等于一个屁股,撅在那里,随时恭候着板子落下来。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