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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自雄:我是来自无锡一所私立学校的。我们这个学校是2000年举办的。应该讲这个学校从当初的规模发展到现在20多个班,全校2000多名学生还是不错的,特别是在教育质量上在无锡市也占住了脚,在上次无锡统考的时候我们语数外都占了第一名。我们04年开始又涉足了幼儿园,现在我们的幼儿园是24个班800个学生,小学是58个班2500个学生,所以我们全校加起来是3000多名学生。最近无锡市政府部门送一个学校给我们,校舍建好,设备配好了,要让我们去办,但是我们不敢去办,不敢去办的原因是什么?下面我想谈谈我对民办教育的一些顾虑,虽然我们九年来发展得还是不错的,但是回顾这九来年的历程真是如履薄冰,如临深渊。
2002年全国人大通过的《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之后,本来我们希望能够出现一个非常好的民办教育大发展的局面,对不起袁老师刚才讲了民办教育和私立教育在我这个概念里面可能还没有严格区分开来,仔细想想去年来实际上民办教育遭受了五次大的冲击:第一次大的冲击是2004年《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颁布之后全国范围内出现了一个公有民办学校的问题,我们就叫它“假民办”,这个由教育主管部门一手炮制出来的,利用国家的资产和公办的教育资源挂了民办学校的牌子,向纳税人高收费的民办学校和真正的民办学校争生源、争市场、争利益,而且在这个过程中教育部门的主管从管理者变成竞争者,这对我们民办学校是一个很大的冲击。虽然在我们无锡公有民办学校已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是我觉得这个伤害已经造成了。
第二个冲击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政府的管理部门把民办学校定为“民办非企业法人”。这个民办非企业法人这个东西出来以后真是一个不伦不类的称呼,它既不是事业的,又不是企业的,它叫民办非企业法人。民办非企业法人这个称谓出来以后实际上就把民办学校当作了一个教育的另类。而且实际上有些政府部门干脆把民办学校作为一个企业对待,这样就加大了民办学校办学的难度。
第三个,本来是个好事情,就是《新义务教育法》颁布之后国家对全部义务教育阶段的学费实行全免,同时加大对公办学校教育的投入,特别是后来又推行了所谓“高位均衡”,当时这是个好事情,但是从客观上对民办学校产生了很大的冲击,因为在这个过程中国家并没有对民办学校有一分钱的投入,当然宁波市的教育是除外的,我们听了沈局长的介绍以后感到非常欢欣鼓舞。但是就全局而言,政府没有对民办学校有任何的投入。所以这个“高位均衡”的结果实际上是对我们民办学校当年还有过的那一点点,比如说教师收入还略微高于公办学校,这种差异一下子全部受到了冲击。所以很明显,过去我们的教师招聘主要是从公办或者是从应届生中招聘,但是近三四年来基本上公办老师已经没有了。非但没有了,而且这几年民办学校的教师回流到公办学校的也是比较普遍的。
第四个冲击就是对民办学校教师身份的认定,他到底是事业单位的编制还是企业单位的编制。因为民办非企业法定这个定位有了之后,教师普遍是作为企业待遇,按企业在交社保,按企业在办退休,这个问题是非常之严重的。在这期间,它的很多东西不如公办的,退休之后退休金不到公办教师退休金的一半。比如说一个30年教龄的老师退休以后,如果是公办教师事业待遇的可以拿到3200-3300左右,但是民办学校退休的只能拿到1400。所以这个冲击是很大的。
第五个冲击,最近正在酝酿执行所谓的“绩效工资”。我们在网上看到绩效工资要给义务制教育阶段的老师向公务员的工资标准看齐,现在各地的方案正在酝酿出台。我看有的是500的,有的是1000的,在我们无锡可能要高于这个水平。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民办学校的教师怎么办?没有任何说法,当然只有羊毛出在羊身上,只有向家长增加收费,但是羊是有限的,羊身上的羊毛也是有限的。中国很多学校这道槛过不去。
所以我在想回顾一下《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之后的七年,这七年对民办学校大大小小的冲击至少有这么五次。现在应该看到90年代以来成立起来的一批私立学校很大一部分程度上都已经消失了。全国范围内民办学校整体走弱,这个现象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了。民办学校遇到了很多的困难少有支持。一些地方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做法没有人去纠正,没有人去过问。一些地方的民办学校自生自灭。所以民办学校实际上每天都在死亡,这个情况是事实。因为我从事民办教育已经十多年了,民办教育界的朋友、校长、董事长都认识很多,每次会上都会少一些。
在这个过程中我觉得民办学校现在遇到的问题很多,但是重点有以下两方面的问题:
第一个,民办学校的教师身份到底是什么身份?这个问题必须要搞清楚。因为《民办教育促进法》它是非常明确的讲到民办学校的教师和公办学校的教师享有同等法律地位,同时还讲到民办学校的教师和公办学校的教师在教龄、工龄、职称评审和奖惩方面都应该享有同等地位、同等待遇。但是实际上现在把民办学校的教师按照企业待遇办社保肯定是有问题的。按照企业这个标准教师在职期间他的医疗、保险、子女统筹都是不如公办的,但是到了退休的时候只有不到公办教师一半的退休金,你叫这个教师如何稳定呢?
一个学校可能有一两百个老师,但是骨干教师实际上就是15%-20%,真正的学科带头人也就是一二十个人。在这种情况下,在这种做法下有条件的、优秀的一些学科带头人、骨干核心教师、有条件的老师首先要走,他这一走对整个教师队伍都产生了一种非常大的冲击。所以我觉得这个问题要搞清楚。我很纳闷,为什么《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以后,白纸黑字写了这些条文但是就是不执行,这是什么道理?我搞不清楚。
第二个教师最关心的问题是专业成长的问题。因为教师的专业成长是教师的第二生命。教师的专业成长,比如说教师的学习、教师的培训、教师的成果推广、教师的职称评审、教师的晋升等等这些东西,毫无疑问在民办学校同样一个老师,如果在公办学校可以走到这一步,在民办学校往往是很困难的,很难走到这一步,比如说在我们民办学校也有非常优秀的教师可以去评特级教师,但是这个特级教师是轮不到他的。在我们这个学校,曾经在办学初期的几年里面是没有地方评职称的。
柴纯青:由于时间有限,下面请浙江大学教授吴华老师发言。
吴华:刚才听了几位的发言,我用三分钟说一下。刚才那位青年报的记者说我们还是直接针对问题谈,我觉得这个建议非常好。
根据我的观察,我们现在民办教育存在的问题大概是三个方面,我跟大家交流一下:
一个是我们在观念上的问题。这个观念上的问题最突出的是我们教育行政部门还是把自己看成是公办学校的教育行政部门,没有把自己当成是全世界的教育行政部门,所以把民办学校划入另类。在这个背景下,民办教育就只是如果有余地的时候就支持它一下,而不是从学生权利平等的角度来合理的履行自己的社会管理职能。我想这个是在观念上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从学生权利平等的角度来分配和设置我们相关的公共资源和公共政策。这是一个。
在观念上还有一个问题,刚才我听下来大家也颇有这个说法,就是民办教育有助于提升教育效力,我想这个要特别提倡,或者是希望大家引起重视的是,民办教育有一个非常突出的功能常常被人们遗忘,就是它对教育公平改善的功能,这个常常被人们遗忘。因为我们讲的这个“公平”只是对公共教育资源的拥有,平等的拥有公共教育资源,所以民办学校不管它是办条件很差的,还是办条件很好的都是促进了教育公平,而没有任何破坏教育公平的作用在里面,为什么呢?因为它并没有使得在它办学的同时损害了原来公办学校的学生对于公共教育资源占有的情况,而同时又给了其他人以更多的选择机会。比如说我们政府搞很多的扶贫工程。这些扶贫工程每年所花的钱在“十五”期间中央政府没有超过300亿,全国没有超过1000亿,但是民办教育一年提供的学杂费超过了1000亿,相当于为政府节约了600亿财政资金。这600亿可以大大地用于我们扶助弱势群体。我想这是在观念上的第二个问题。
第三,除了促进多元化,促进选择性以外,还有一个是民办教育的发展是基于公民具有办教育的权利发展的,我想办就可以办,你有条件我达不到你就不批,但是我想办我就可以办,应该要树立这样的观念,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如果在这三个观念上能够有一些改变,我想对我们后面政策的设计会有很大的好处。
第二个问题就是政策冲突、制度冲突,现在我们很多民办教育的问题是不同的政策和制度之间相互冲突,比如说关于跟公办学校同等的法律地位,但是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的政策是要跟你的经费来源相关的制度冲突,还有很多的冲突,比如说我们的贷款制度,原来它是跟学校属性是相关的等等。这些都是制度冲突问题。制度冲突问题有一些是可以解决的,有些现在还难以解决。
第三个方面的问题是市场竞争。我们看到很多的民办学校办不下去,如果说是单个学校办不下去,我认为是市场竞争的正常状态,但是如果在一个地区有一批学校、一类学校都办不下去,那就一定是政策的问题了。所以在这三个方面的问题当中,前两者应该是我们关注的焦点,后面这个它的原因是什么,一方面是前两者的问题,我们的政策环境不公平,同时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们本身民办学校管理上不到位,这个很正常。你办不下去那就只有淘汰,但是制度上有没有问题呢?比如说有一个问题我认为对民办学校长期发展还没有解决办法的,或者是没有得到普遍认识的,也解决民办学校的办学成本长期增长的问题。
我们现在要解决教师身份的问题,但是它只能解决退休以后的状况,这个非常重要,即便这个问题解决了,公办学校教师的工资收入、限期收入五年翻一倍,最长是七年翻一倍,大家可以看中国统计局各类工资的变动,从2000年到2007年全国的教师工资包括这些,我们可以看成公办学校的工资七年翻一倍,相当是每年增长10%。这样的增长情况下民办学校的教师工资一定会从高于公办学校变成低于公办学校,这个是它无法改变的事实。
最后我想补充一个关于民办教育发展的突破口是什么?
第一,大力推进教育券,从流动人口开始。这样的话推动我们公办教育是一个资源垄断的很好的突破口,而且可以有效扩大民办学校的招生空间。
第二个是全面取消一切公办学校的行政级别。这两点都是老百姓能够接受的。
第三个是充分限制教育部、教育厅、教育局的决策权。把所有的制度创新建立在学校自主办学的基础之上。当然首先是限制教育部的决策权,把它下放到省里,再由省里下放到县里,县里的一部分要下放到学校。我想从这三个方面可以对民办教育从政策环境到公共资源的支持会起到一些比较好的作用。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