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2兆宽带比家庭100兆还贵 是谁“卡”住了高校学生上网?
网速慢、收费贵,这样的抱怨在高校尤为明显。记者调查发现,很多高校一个四人宿舍一年网费动辄2000元,网速却远低于家庭宽带。此外还有不允许用wifi、寒暑假停机照常扣费等一系列不合理规定。究竟是什么让校园宽带“卡”住学生?
宿舍2兆宽带网费竟比家庭100兆还贵
上海某高校的大四学生小白每天早起第一件事是去图书馆占座写论文,因为在那可以免费上网。从大四开学至今,小白不再使用宿舍里的校园付费宽带。理由是:又贵又慢。
向记者有类似抱怨的不在少数。翻看他们当年入校(2011年)签订的上海电信宽带上网协议发现,带宽2兆的月租费原价为50元,如果使用绑定的手机卡每月打一次电话就能便宜11元,即每月39元。
“但我们不会用它来打电话,因为一般的手机用不了这张SIM卡,还要花钱再额外买个定制机。”学生小李说,“基本享受不到那11元的优惠。”
根据规定,学生上网必须“一人一号”,即每人办理一个上网账号,进行预付充值,每月扣费。宿舍四人每月共花费200元,一年为2400元。“这还仅仅是宽带费,算上手机上网和打电话开销则更大。”小李说。
据了解,该校宽带资费每年都在调整。尽管最新的资费有所下调,10兆网的月租费为49元/月,包年优惠价为480元,宿舍4人一年花费1920元。
对比家庭宽带,校园宽带价格明显偏高。在中国电信上海分公司的官网上,10兆家庭宽带的年上网费用为1200元,30兆的为1400元;哪怕100兆的宽带,两年费用为3600元。
学生们反映,曾多次想换成最新的10兆网套餐,但因为签订了2年或3年的协议,或是余额未使用完又不能转移,最终不了了之。
猎豹软件去年发布的一份《全国高校校园网使用限制报告》显示,所调查的全国170所高校都要求学生统一使用校园宽带,平均每位学生每年的花费为525元,若以4人宿舍为单位,平均每个宿舍花费为2100元。猎豹工程师杨军说,高花费主要来自运营商所谓“一人一号”的限制。
“一人一号”“停机扣费”——是精细管理还是霸王规定?
在上海另一所高校的宿舍里,大一学生小张告诉记者,去年入校办理宽带时,工作人员明确提出说不允许使用路由器,被查到会停网。“但每人480元一年太贵了,所以很多宿舍都只办一两个账号,偷偷用wifi上网。”
此外,学校还规定一个账号还不能在不同的设备上同时登录,比如,手机和电脑不能同时登录。学生们不解的是,为何家庭宽带没有使用者人数和设备的限制,校园宽带却必须“一人一号”,按人收费。
一位上海电信驻某高校办理校园宽带的工作人员解释说,“一人一号”的规定主要来自两方面的考虑,一是防止恶意蹭网,导致网速得不到保证;二是出于对学生上网活动的管理需要。
2004年,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校园网络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中:“切实抓好校园网站的登记、备案工作,落实用户实名登记制度,加强校内网站与网络用户的统一归口管理,要按照IP地址管理办法,建立IP地址使用信息数据库和IP地址分配使用逐级责任制。”但文件并未提到“一人一号”。
杨军说,“一人一号”确实有助于落实用户实名制登记,但随着技术的发展,也可以采取其他手段,不一定非得“限号”“限人”“限终端”;而盗号蹭网几乎是所有上网者都会面临的问题,不应成为特殊管理、限号限用的理由。
除了“一人一号”外,“停机扣费”“停机不返还话费”等规定也令学生无可奈何。在一些学生扣费记录里,暑期后开学动辄扣百元的不在少数。根据协议:“若客户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宽带套餐使用期内全额的套餐费用,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将暂停提供服务(停机)。停机期间,仍将收取套餐‘月基本费’。”同样,对于参加“0元购机返话费”活动的学生,停机期间的话费也不予返还。
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冬说,“停机扣费”是比较典型的霸王条款。停机就意味着没有提供服务,就不应该收取相关费用。这种条款排除了交易他方消费者的权利,同时免除了自己相应的责任,应被认为是无效的。
数字化校园助长垄断经营?
上述学生均反映,曾询问过各自所在学校能否更换其他运营商的宽带业务,但均被告知只能办理指定运营商的宽带。在倡导市场竞争的今天,校园宽带为何独此一家?
近年来,随着数字化校园建设,全校覆盖校园网甚至覆盖wifi已是常事。一位高校领导告诉记者,学校一般都是委托运营商进行数字化校园建设,运营商前期投入设备,再从后期的运营收入中获取一定比例的回报,用于设备更新维护。而运营收入则涵盖学生宿舍的上网费用。“这也就意味着,从学校和运营商签订建设协议起,学生已经没有选择地成为了这家运营商的客户。”
记者采访发现,校园网承建和宿舍付费宽带同属一家运营商的学校不在少数。
中国移动互联网产业联盟秘书长李易说,这属于典型的排他性协议,确保运营商大量投入基础性建设后在运营中占垄断地位。
2011年工信部印发《关于规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校园电信业务市场经营行为的意见》,要求电信企业应当公平竞争,守法经营,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保障用户知情权、选择权,不得与学校等各级教育机构或下属部门签订排他性合作协议(含口头协议),禁止或限制竞争对手进入校园开展电信业务营销活动。
而事实上,某运营商内部人士告诉记者,此类排他性协议一般一签就是15年,如今很多高校仍然处于协议期内,除非相关部门要求废止协议,否则垄断将长期存在。
上述高校的信息办公室负责人坦言,受协议所限很难引入多元化竞争,因此校方只能尽量听取学生意见,再跟运营商协商资费、网速等问题,并要求其改进。
记者采访发现,即便是协议期满解禁,一些“隐性手段”还是会继续助推垄断。例如,在一些高校里,宣称有全校免费wifi,但前提是办理宿舍付费宽带账号后,用该账号登录才能使用。“就算有了多家运营商,为了上校园wifi,也只能选这一家。”一位学生说。
飞象网总裁项立刚认为,要改变校园宽带这一“怪象”,就应要求运营商公益性运作,不能对学生谈利润最大化,或者干脆市场化,通过竞争解决问题。
李易认为,运营商必须考虑到学生群体的特殊性,不能用不合理资费让学生为校园网建设投入买单,而学校也不能盲目贪功于数字化校园建设而忽视学生利益。(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潘旭)
文章关键词: 高校宿舍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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