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东莞中考4月3日至4月8日网上报名

2013年04月02日15:14  东莞时报 微博   

  东莞时报讯 (记者 李春燕) 昨日,市教育局公布2013年中考[微博]报名时间和条件。今年,中考的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3日至4月8日。

  莞籍初中重读生

  不能报“五大校”

  凡是具有东莞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或具有东莞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都能报名。其中,具有我市户籍的初中重读生(包括已经毕业和读完初三课程无故不参加毕业考试,或已读完初三第一学期无故停学半年的返校复读者)不得报考东莞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市高级中学这5所学校的正取班。

  在我市就读的港澳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毕业后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确因特殊情况需在我市继续升学的,只允许报考我市民办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四类条件

  可享受政策性照顾

  在我市初中应届毕业且符合下列政策性照顾条件之一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的子女,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具体条件为:(1)在我市工作,持有引进人才类别的《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在3年以上且在证件有效期内)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的子女。(2)在我市工作,持有市人力资源局发出的《特聘工作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的子女。(3)祖籍为东莞或在莞投资、就业的华人华侨子女。(4)台胞的适龄子女。

  享受政策性照顾考生所需的证明材料

  在我市工作,持有引进人才类别的《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在3年以上且在证件有效期内)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的子女

  1.持证人及考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人才引进类《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能证明持人才引进类《广东省居住证》人员与考生亲子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4.持人才引进类《广东省居住证》人员的单位证明(列明单位名称、地址、持证人的任职时间及职务等)

  5.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上盖上单位公章)

  在我市工作,持有市人力资源局发出的《特聘工作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的子女

  1.持证人及考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东莞市人才特聘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3.能证明特聘人才与考生亲子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4.特聘人才的单位证明(列明单位名称、地址、持证人的任职时间及职务等)

  5.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上盖上单位公章)

  祖籍为东莞或在莞投资、就业的华人华侨子女

  市外事局审核出具的整套《东莞市华侨华人子女入学证明》。

  台胞的适龄子女  市台湾事务局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照顾录取证明书》及台湾人在莞工作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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