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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政治实用教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13)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8日 15:52   文都教育

  ①区分可能和不可能。

  认为一事物有可能出现,就是指它在不同程度上具备了客观的根据和条件,否则,就是不可能。不可能是指一事物的出现在现实中没有任何客观的根据和条件,因而它是永远不能实现的东西,如时光倒流、发明永动机等,都具有不可能性。

  ②区分现实的可能和非现实的可能(抽象的可能)。

  现实的可能性是在现实中有充分的根据,因而在目前就可以实现的可能性。抽象的可能性是在现实中缺乏充分根据,因而在当前条件下不能实现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因在目前无法实现,看起来好似不可能,故称抽象的可能性。但抽象的可能毕竟是一种可能,因而区别于不可能。随着实践的发展和条件的成熟,抽象的可能性就可以转化为现实的可能性。

  ③区分两种相反的可能。

  对于现实的可能性,还须作进一步的分析。在事物的发展中,往往存在着两种相反的现实可能性。矛盾双方斗争的过程,同时也就是两种可能的趋势互争其实现的过程。在矛盾双方的斗争过程中,既有新的一方战胜旧的一方,从而使事物向前发展的可能,也有旧的一方暂时战胜新的一方,从而使事物停滞、倒退的可能。这两种可能性都是现实的而不是抽象的,都有依据不同的条件、运动的态势而向现实转化的可能性。

  ④把握可能的量的方面,即或然率。这是精确地规定行动目标和实施步骤的重要条件。

  (3)可能性和现实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这一原理对于正确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指导实践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①可能性和现实性是统一的,使人的主观能动性有发挥的余地。②可能性和现实性的对立,又使人的主观能动性有发挥的必要。③我们要立足现实,全面把握可能性的复杂性,经过主观努力,创造条件使事物的可能性成为现实。

  4。现象与本质

  (1)现象和本质的区别

  ①现象是事物的外在联系和表面特征,人们可通过感官感知;本质是事物深藏于现象背后的内在联系,只能通过理性思维把握。②现象是个别的、片面的和表面的东西,本质是同类现象的一般的共性。③现象是多变易逝的,本质是相对稳定的。④现象是丰富的,本质是深刻单纯的。

  (2)现象和本质的联系

  ①本质是现象的根据,现象是本质的表现形态;②任何本质都是通过现象表现出来,没有不表现为现象的本质;③任何现象都从一定的方面表现着本质,没有不表现本质的现象,即使假象也是本质的表现。

  假象也是本质的表现。但假象是从反面歪曲地表现本质的现象。假象和错觉不是一回事,错觉是由人的感觉上的错误造成的,属于主观的范畴;假象则是客观存在的种种条件造成的,它是现象的一种,属于客观的范畴。

  (3)现象和本质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①现象和本质之间存在着矛盾和对立,现象并不直接就是本质,才需要进行科学研究,把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②现象和本质具有一致性、统一性,才能为人们透过现象看本质、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提供客观的可能性。③从现象进人本质是认识的深化,但不是认识的结束,还要继续深入研究更深层次的本质。

  5。内容与形式

  (1)内容和形式的含义

  内容是指构成事物的一切要素的总和。内容是事物存在的基础。

  形式是指把内容诸要素统一起来的结构或表现内容的方式。

  (2)内容和形式的辩证关系

  一方面,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依赖于内容。有什么样的内容,就有什么样的形式与之相适应。内容的发展决定着形式或迟或早总要发生变化。另一方面,形式积极影响内容,对内容有巨大的反作用。当形式适合于内容时,可以促进内容的发展,当形式不适合于内容时,就阻碍内容的发展。

  (3)内容和形式辩证关系的方法论意义

  ①坚持内容和形式的统一,既反对片面夸大形式作用的形式主义,又反对抹煞形式的作用的形式虚无主义。具体说,在内容和形式的关系中,内容居于首要的地位。因此要首先根据内客的需要采用相适合的形式。必须坚决反对片面追求形式的错误倾向。同时,形式对内容又有积极的反作用。要善于根据内容的发展需要,选择、创造和利用最适当的形式。

  ②坚持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处理好形式的稳定与变革关系。当形式适合于内容时,就要稳定形式。当形式不适合内容时,就要变革形式,为内容的发展开辟道路。

  (三)辩证思维方法与现代科学思维方法

  辩证法作为认识论和方法论就成为辩证思维方法,它是人观念地把握客观事物的一种认识工具。辩证思维就是用辩证法的原则来思考。邓小平要求我们“照辩证法办事”,就是要求我们把辩证法转化为认识沦和方法论,转化为辩证思维方法。辩证思维方法是人们正确认识世界的中介,它是由一系列方法所组成的整体,其中主要有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等。

  1。归纳和演绎

  归纳和演绎是最初也是最基本的思维方法。归纳是从个别事实中概括出一般原理的方法。演绎是从一般原理推论出个别结论的方法。归纳和演绎的客观基础是个性和共性、特殊和普遍的关系。

  归纳和演绎是方向相反的两种思维方法,但两者又是互相依赖的。归纳是演绎的基础,作为演绎出发点的一般原理往往是归纳得来的;演绎是归纳的前提,它为归纳提供理论指导和论证。在实际的思维过程中,归纳和演绎都具有局限性,单纯的归纳或演绎还不能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需要运用更为深刻的其他思维方法。

  2。分析和综合

  分析与综合的实质就是建立在调查研究基础上的矛盾分析方法。它是更深刻地把握事物本质的思维方法。分析是把认识的对象分解,以认识事物的各个方面,从中找出事物的本质;综合则是把分解出来的不同部分加以整合,达到对事物整体的认识。分析是综合的基础,综合是分析的完成。分析和综合的客观基础是事物整体与部分、系统与要素之间的关系。

  3。抽象和具体

  抽象和具体是辩证思维的高级形式。包括三个重要环节:“感性具体”只是感官直接感觉到的具体; “思维抽象”是对客观事物某一方面本质的概括或规定;“思维具体”不同于“感性具体”,它是多重规定、多方面属性的综合。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就是由抽象的逻辑起点经过一系列中介,达到思维具体的过程。

  4。逻辑与历史的统一

  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思维过程同客观事物的历史过程和认识的历史过程应当符合,也就是逻辑的和历史的统一。

  逻辑指的是理论思维,它以理论的形态反映客观事物的规律性。历史包括客观现实和人类认识的历史发展过程。真正科学的认识是现实历史发展的反映,要求思维的逻辑与历史的进程相一致。历史是逻辑的基础和内容,逻辑是历史的在理论上的再现,是“修正过”的历史。历史是现象序列的延续,逻辑是本质联系的展开。逻辑和历史的一致是辩证思维的一个根本原则。

  5。辩证思维方法与现代科学思维方法

  辩证思维方法与现代科学思维方法有着方法论上的共同性,科学方法以哲学方法为理论指导,哲学方法以科学方法为认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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