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人的故事
http://www.sina.com.cn 2001/01/17 14:27 新浪文教
新浪网友:牛布衣
新近拿到绿卡,入了赛伯(Cyberspace)籍,成为网民,少不得要入乡随俗,替自己取个网名。因为潜意识里总忘不了孔夫子他老人家“必也正名乎”的遗训,所以应了清末翻译大家严几道的话,“一名之立,数旬踟躇”。叫“阿狗”、“阿猫”罢,则忧其忒俗,叫“秦砖”、“汉瓦”罢,则忧其忒雅,是则俗也忧,雅也忧,真正难煞至人哉。
情急之下,抽签似地胡乱在书架上抽出一本书,随手在桌上摊开,定睛一看,却是《水浒传》〔1〕第六回,回目为“花和尚倒拔垂杨柳,豹子头误入白虎堂”。只见这一页上写道:智深先居中坐了,指着众人道:“你那伙鸟人,休要瞒洒家。你等都是什么鸟人,到这里戏弄洒家?”于是从中拈出“鸟人”二字做了我的网名,得来全不费功夫。同“鸟”字对应的英文BIRD,以及同“人”字对应的英文MAN,可巧都落在我腹中有限的几个英文单词范围内,于是,便望文生义地把“鸟人”译成英语BIRDMAN。日后查了《英汉大词典》,还真有BIRDMAN这个词,不过它的意思是“捕鸟人”,犯了鸟类保护主义者的大忌。
鸟人者,何许人也?查《辞海》,找不到“鸟人”辞条。单知“鸟”字有二义。其一,读如niao,第三声,注为:飞禽的统称。其二,读如diao,第三声,注为:通“吊”。骂人的粗话。查“吊”字,义为:男子的外生殖器。〔2〕
先说第一义:按西方传来的动物分类学知识,飞禽属鸟纲,人属哺乳纲,生物进化史上从未有过“鸟人”这一物种。据中国古书《大戴礼记》记载,闹不清是儒家还是道家的祖训,飞禽划归羽虫一属,“羽虫之精者曰凤”,人划归倮虫一属,“倮虫之精者曰圣人”。至于“鸟人”,无论其鸟首人身或人首鸟身,想来既不受凤凰管辖,又不受圣人拘束,虽未能像孙悟空似地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但毕竟少了许多烦恼。
再说第二义:《水浒传》第三回中描写鲁智深因为出家在五台山文殊院,三月不知肉味,直觉得嘴里淡出鸟来。现今晚报上有一类豆腐干文章,专供人酒足饭饱之后消食用,内中经常提及,如何食不厌精之后嘴里反而淡出鸟来的话头。可见得在村夫舌尖上飞出鸟儿来便是粗口,在文人笔下孵出鸟儿来便是雅谑。
又见第三十七回中描写黑旋风李逵初次见宋江,捻指间吃了三斤羊肉,宋江看了道:“壮哉,真好汉也!”李逵道:“这宋大哥便知我的鸟意,吃肉不强似吃鱼?”李逵称自己的心思为“鸟意”,分明在“宋大哥”面前自谦是“鸟人”了。由此可见,“鸟人”的称呼可以谑人,也可以自谑,可以“及人”,也可以“推己”。不像响彻绿茵场上的现代京骂“傻穴”,那是只“及人”不“推己”的。〔3〕
无论取第一义或第二义,鸟和人,特别是鸟和男人,总有数不清的牵丝攀藤的关系。在我少年时代读过的希腊神话里,就有一个关于“鸟人”的故事。那就是代达罗斯(Daedalus)和伊卡洛斯(Icarus)父子俩逃出克里特岛的故事。他们用蜡把鸟的羽毛粘成翅膀模样,套在自己的胳膊上,像鸟一样扇动羽翼,向着自由之地疾飞而去。故事中,年轻的儿子伊卡洛斯,因为得意而忘形,飞得太高了,强烈的阳光烤化了翅膀上的蜡,终于坠入海中淹死了。后来的我,不太满意这个故事了。理由是,故事把做翅膀的细节交待得太多,反而不肯花一点工夫描述一下父子俩在苍穹下自由翱翔的美妙滋味,我曾经不止一次地在梦中亲历过做鸟儿飞翔的滋味。更糟的是,我有时会忍不住用中学课堂上学到的物理学知识皮毛,去审视代达罗斯父子俩振翅高飞的可能性。
我读过的另一个关于“鸟人”的故事,出自蒲松龄的小说《聊斋志异·竹青》。这是一则人而鸟、鸟而人、鸟人相恋的缠绵悱恻的故事。一个名叫鱼客的湖南穷读书人,高考落第、还乡途中,饿昏在香火冷落的吴王庙廊下,昏昏沉沉中被一人引去见吴王。那人跪着奏告吴王道:“黑衣队中尚缺一名士卒,可将此人去填空额。”吴王欣然准奏,即命人授一件黑衣给他。鱼客穿上这件黑衣,立时化为一只黑色鸥鸟,拍拍翅膀飞出庭院,与鸟友们成群结队地飞向桅樯林立的洞庭湖畔。船上的旅客大约为了慰解旅途寂寞,纷纷向空中抛掷肉丸,逗群鸟接食。鱼客入乡随俗,也张口接食,不一会儿便觉得肚子饱了,就近栖息在江岸的树杪上,甚是悠然自得。不知不觉几天过去了,做鸟的滋味还真是不错。倒是吴王见他形只影单,怪可怜的,便许配了一头雌鸟给他,名唤竹青。鱼客从此和爱侣双宿双飞,乐不思蜀。鱼客只知道天上掉肉丸,鸟儿们便可去接食,根本不了解这中间包藏着的凶险。竹青每每规劝他,可他总是一只耳朵进,另一只耳朵出。这一天恰好有满人的兵船经过,鱼客被弹弓击中胸脯,幸得竹青衔着他飞离险地,才未被捉去。虽经竹青嘴对嘴地喂水喂食,鱼客终于因伤势沉重,一天之后就死了。这时,鱼客恍然从大梦中醒来,身子仍然躺在庙廊下。周围村民们原先见他昏死过去,因不知他的来历,摸了摸身子尚有热气,便不时派人来照看一下。待他醒后,问知了他潦倒的因由,便凑集了几个盘缠助他回乡。
三年后,脱了贫的鱼客路过此地,参拜了吴王庙,并撒食招待群鸟,暗暗祷告,希望能见到竹青,却未能如愿。后来,业已小康的鱼客又一次路过吴王庙,乃大宴群鸟,并再次祷告,盼见竹青。当夜,他借宿在湖边一个小村落里,刚刚点烛坐定,忽然见到桌前有飞鸟飘落,仔细一看,却是一位二十来岁的佳丽,悠悠地问道:“你好吗?”鱼客大吃一惊,“请问你是谁家小姐,到此有何贵干?”来者反问:“你难道认不出我是竹青吗?”鱼客大喜过望,并且知道了竹青现为汉江神女,不常回乡,因鸟儿使者两次传信告知自己的一番情意,所以赶来相聚。(悲哉,既做神女,又回不了乡。蒲公下笔何其无情?)于是两人如久别夫妻,恩爱异常。此后,鱼客只要穿上旧时吴王授下的那件黑衣,顿可两胁生翼,乘风捷飞到汉江畔,与竹青相会,更胜似朝朝暮暮的夫妻。
这样美丽蕴藉的鸟人相恋故事,不是我在中学课堂上得来的物理学知识皮毛所能解构的,不是我道听途说、一知半解的,据说是无所不能的,经济学博奕理论所能解释的。
从今天起,我将杜撰一个新的鸟人故事,一个关于鸟人在赛伯空间习飞的故事。人们常说,自从莱特兄弟的第一架飞机上天起,人类就学会飞了。但我认为,那是一具金属制造的机械在空中飞,而我要的是像鸟儿一样,用自己的肉翅在天空中自由自在地飞。如果白昼赤身裸体地在空中飞来飞去有碍风化,那么当黑夜降临时,让我在梦中酣畅淋漓地飞吧。如果我的羽翅为雨雪所湿或为雷电所折,不能在欧几里德的三维空间里飞,那么就让我的思想变成比特串,在赛伯空间里,或像鲲鹏一样,或像麻雀一样,或像野马一样,或像尘埃一样飞吧。总之,有得飞就好,方不负鸟人本色。
注释:
〔1〕在我少年时代,《水浒传》是一部极受推崇的古代长篇小说,其中的“智取生辰纲”和“林教头风雪山神庙”两节先后载入了中学语文课本。这部小说的前半部分故事说的是: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条好汉或先或后,或自愿或被迫聚义梁山泊,竖的是替天行道的大旗,干的是打家劫舍、杀人越货的勾当,过的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大秤分金银的生活。小说的后半部分故事说的是梁山泊好汉受官家招安,指望把一身本事,边廷上一枪一刀,博个封妻荫子,也与祖宗争口气,不想时乖运蹇,几乎无一善终。我的中学老师曾经传授了我一套参悟历史的逻辑:首先,在古代中国,为富必定不仁,为官必定不义,凡不仁之财取之,不义之人杀之,即为义举,或者说是革命行为。其次,在古代中国,凡失去法律保护而落草为寇者,或者落草为寇而失去法律保护者,必定是农民,也即是革命阶级。由这两条可以推定,梁山泊好汉打家劫舍、杀人越货是革命农民的革命行为。最后,根据经典义理,只有农民革命是带动古代农业社会发展的历史火车头。顺理成章的结论是,《水浒传》歌颂的正是革命农民的革命行为,所以是一本好书。七十年代,报纸和电台修正了我老师的看法,认为《水浒传》中以宋江为首的众好汉虽有打家劫舍、杀人越货的义举,想的却是“忠心报答赵官家”,末了还甘受官家招安,根本够不上农民革命的标准。所以,《水浒传》是一部宣扬“投降主义”的坏小说。九十年代,《水浒传》改编成连续剧在电视台播出,观众数以亿计,《好汉歌》和“鸟人”的谑称同时流行开来。我猜想这意思是,《水浒传》仍然是一部值得推崇的好小说,我老师传授我的这套逻辑也仍然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学问。
〔2〕弗罗伊德在《梦的释义》一书写道:“在飞行和小鸟意念间的密切联系使人们可以理解到,男性梦者的飞行梦通常应具有猥亵的肉欲意义”。英译本在这句话的后面注道:“德文俚语‘Vogeln(交媾)’的出处来自‘vogel’(鸟)。”可见无论古今中外,人心是相通的。又上海译文版《英汉大词典》BIRD条下有义项:〔常作THE BIRD〕(美俚)〈忌〉中指单独朝上伸出的下流手势。事实上,这是一个中外通用的象征男性外生殖器的手势。据晚报报道,英国球星贝克汉姆即因在赛场作此手势而受罚。
〔3〕《水浒传》中另有一句极其恶毒的官骂曰“你这个贼配军”。如果一个人不幸触犯了刑律,发配远恶军州,被人骂作贼配军,只有自认晦气,不大会想到犯人亦享有不受人格侮辱的权利。问题是,既未犯案,又未发配,连犯罪嫌疑人也沾不上边的好人被骂作“贼配军”,这口气端的难忍。《水浒传》有一节便是描写东京帮闲的破落户高俅,一朝做了殿帅府太尉,上任伊始,因属下八十万禁军教头王进患病在家,未曾前来参拜,随即差人捉拿了来,先是喝斥他目无领导、托病偷闲,然后是破口大骂“你这贼配军”,亏得众人劝说,才寄下一顿棍棒。王进只得收拾了行李衣服、细软银两,扶着老娘,远走延安府避祸了。所以,我宁可被称作“鸟人”,我的文章也不妨被称作是“鸟文章”,但害怕被人骂作“贼配军”。因为我曾经做过一个恶梦,梦见自己被发配到沙门岛,管营和差拨命左右将我驮起来,一顿杀威棒打得我一佛出世、二佛涅磐。
附记:听说科班出身的学人文章都附有长长的注释,有点像新娘的婚纱。艳羡之余,忍不住在这篇野狐禅文章后面加了三个长注。事后看到某本书上谈到二十世纪最伟大的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说他的论文注释有时长达八、九页,甚至有超过正文的。对此,韦伯曾经自白:我最讨厌注释,我之所以写那么长的注释,是为了考验自己的忍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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